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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資格《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考試大綱主要考試內容分析三
第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第一節 稅收概述
一、稅收的概念與分類
(一)稅收概念與分類
1.稅收的概念
2.稅收的作用: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政權的作用
(4)稅收是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可靠保證
(二)稅收的特征:1.強制性 2.無償性 3.固定性
(三)稅收的分類
1.按征稅對象分類:可將全部稅收劃分為流轉稅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所得稅類(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稅類(房產稅、車船稅)、資源稅類(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行為稅類(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五種類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體系分類:可分為工商稅類、關稅類
3.按照稅收征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分類:可分為中央稅(關稅、消費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
4.按照計稅標準不同進行的分類:可分為從價稅、從量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復合稅(進出口貨物)
二、稅法及構成要素
(一)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1.稅法的概念
2.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二)稅法的分類
1.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
3.按照稅法法律級次劃分,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
(三)稅法的構成要素
1.征稅人2.納稅義務人3.征稅對象4.稅目
5.稅率:(1)比例稅率(2)定額稅率(3)累進稅率
6.計稅依據:(1)從價計征(2)從量計征(3)復合計征
7.納稅環節
8.納稅期限:營業稅納稅期限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1個季度
9.納稅地點
10.減免稅:(1)減稅和免稅(2)起征點(3)免征額
11.法律責任
第二節 主要稅種
一、增值稅
(一)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
1.增值稅的概念
2.增值稅的分類:(1)生產型增值稅(2)收入型增值稅(3)消費型增值稅(最簡便、最能體現優越性的類型)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三)增值稅稅率:一般為17%,糧食、自來水、圖書、飼料、農業產品按13%計征。
(四)增值稅應納稅額(=銷售額-當期進項稅額)
1.銷項稅額2.銷售額3.進項稅額
(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六)增值稅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2.納稅期限:15日內、5日內
3.納稅地點
二、消費稅
(一)消費稅的概念與計稅方法
1.消費稅的概念
2.消費稅的計稅: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從價從量復合征稅(煙酒)
(二)消費稅納稅人
(三)消費稅稅目與稅率
1.消費稅稅目:十四個基本稅目
2.消費稅稅率
(四)消費稅應納稅額
1.銷售額的確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手續費、包裝費等)
2.銷售量的確認
3.從價從量復合計征
4.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扣除
(五)消費稅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三、營業稅
(一)營業稅的概念: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
(二)營業稅納稅人
(三)營業稅的稅目、稅率
1.營業稅稅目
2.營業稅稅率
(四)營業稅應納稅額
(五)營業稅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納稅期限
3.納稅地點
四、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三)企業所得稅稅率
(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收入總額
2.不征稅收入
3.免稅收入
4.準予扣除的項目:
(1)成本(2)費用(3)稅金(4)損失
5.不得扣除的項目
6.虧損彌補
(五)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
1.納稅地點
2.納稅期限
3.納稅申報
五、個人所得稅
(一)個人所得稅概念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三)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和稅率
1.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
2.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轉讓取得實行免征)
(四)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1.工資、薪金所得(3500以上起征點)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五)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1.自行申報納稅義務人
2.代扣代繳
第三節 稅收征管
一、稅務登記
(一)設立登記:自營業執照領取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二)變更登記:工商變更后30日內辦理
(三)停業、復業登記
(四)注銷登記:15日內辦理
(五)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六)納稅人稅種登記:受理之日3日內進行登記
(七)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登記
二、發票開具與管理
(一)發票的種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普通發票
3.專業發票
(二)發票的開具要求
1.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才能開具發票。發生銷售退回需開紅字發票,必需收回原發票
2.開具發票時應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性復寫或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4.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打發票。
5.開具發票時限、地點應符合規定。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
三、納稅申報
(一)直接申報(二)郵寄申報(三)數據電文申報(四)簡易申報(五)其他方式
四、稅款征收
(一)查賬征收(二)查定征收(三)查驗征收(四)定期定額征收
(五)代扣代繳(六)代收代繳(七)委托征收(八)其他方式
五、稅務代理
(一)稅務代理的概念:以代理機構名義
(二)稅務代理的特點: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三)稅務代理的法定業務范圍
六、稅收檢查及法律責任
(一)稅收檢查
1.稅收保全措施:縣級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
2.稅收強制執行:縣級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
(二)法律責任
1.稅務違法行政處罰
(1)責令限期改正
(2)罰款
(3)沒收財產
(4)收繳未用發票和暫停供應發票
(5)停止出口退稅權
2.稅務違法刑事處罰:拘役、有期徒刑到死刑
3.稅務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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