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國法律制定的程序(重點)
(一)法律案的提出
1、《憲法》第64條第l款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07
2、根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有權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的國家機關或個人是: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 (4)國務院;(5)中央軍事委員會;(6)最高人民法院;(7)最高人民檢察院;(8)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聯名。08
3、根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有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法律案的機關和個人是:
(1)委員長會議;(2)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3)國務院;(4)中央軍事委員會;(5)最高人民法院;(6)最高人民檢察院;(7)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十人以上聯名。
例題1:有權向全國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體是( )。(2009年)
A.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B.全國人大主席團主席
C.30名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
D.5名以上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答案:C
例題2:無權向全國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體是( )。(2008年)
A.全國人大主席團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國務院各委員會
D.30名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
答案:C
例題3: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主體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案?
A.國務院
B.中央軍事委員會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
D.三十名以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名
答案:ABC
(二)法律案的審議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法律案的程序是:(1)聽取關于法律草案的說明。(2)各代表團和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3)法律委員會對法律案進行統一審議。(4)通過審議結果的報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
2、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法律案的程序是:(1)聽取提案人對該法律案的說明并進行初步審議。(2)聽取法律委員會關于法律草案修改情況和主要內容的匯報并進一步審議。(3)聽取法律委員會關于法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由分組會議對法律草案修改稿進行審議。08
例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法律案時需要聽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法律草案( )的報告。
A.初步說明
B.修改情況
C.主要內容
D.審議結果
答案:BCD
(三)法律案的通過
1、憲法的修正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法律案,是由主席團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07
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法律案,由委員長會議提請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四)法律的公布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律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2、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主席令載明該法律的制定機關、通過和施行日期。06
例題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有權提出憲法修改的是( )。(2007年)
A.1/6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B.1/5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
答案:BC
例題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法律案,要由( )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表決,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2007年)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
答案:B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時間 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培訓 考試用書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