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1.D
2.D
3.A
4.D
5.C。解析:參見《憲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
6.D。解析:參見《憲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
7.C
8.D
9.A
10.D。解析:參見《憲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11.C。解析:參見《憲法》第八十九條
12.B
13.C
14.A
15.B
16.D
17.B
18.A
19.D
20.C。解析:參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七條。
21.A
22.C
23.D
24.B
25.D
26.B
27.A
28.A
29.D
30.C
31.B
32.B。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一"故本題答案為B o
33.B
34.C。解析:《環境保護法》第9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以上規定可知,A項錯在只有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才可以制定地方標準,B項明顯錯誤;D項錯在地方標準必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而不是批準。
35.A。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我國對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內容。根據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必須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實施排污許可的,還要申請大氣排污許可證。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
36.C
37.D
38.A
39.C
40.A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41.ABD
42.ABC
43.BC
44.ACD
45.BC
46.AC
47.BC
48.BCD
49.ABC
50.CD
51.AD
52.BCD
53.ACD
54.AB
55.BCD
56.ACD
57.ABC
58.BCD
59.ABC
60.ABC。解析:我國對自然資源權宜轉讓的限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轉讓方式的轉限制,指一定的資源權益,僅限于以一定的轉讓方式或不能以一定方式轉讓。二是轉讓期限的限制,指法律規定的資源權益轉讓的年限。三是資源用途的限制,指資源的使用僅限于一定用途,或不得用于某種用途的限制。不包括對轉讓主體的限制。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
61.B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0條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
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由此A選項不應該。第44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由此應該選C選項。
第45條規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用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征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由此,B項錯誤,應該選D項。
62.ABC。解析:本題考核的考點是促進科學成果轉化的原則。根據我國《促進科學成果轉化法》的規定,促進科學成果轉化的具體原則包括:科技成果轉化面向經濟建設的原則;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
63.AB。解析:資源利用中的補償是指在資源利用活動中,因合法的資源利用而對他人相應的損失應給予的補償。資源利用的補償是合法行為應承擔的義務。資源利用補償也不同于資源補救,主要表現在:第一,二者設立的依據不同,設立補救義務是基于資源損害和公共利益損害,目的在于保護資源;設立補償義務的依據是個體利益的損害,其目的在于保護一定社會主體的個體利益。第二,二者的義務內容不同,補救義務的內容是補救資源,補償義務的內容是補償利益損失。第三,二者的履行原則不同,資源補救最終必須實際履行,不能以金錢內容為替代;補償義務則可以以金錢內容予以履行。所以,本題正確選項為AB。
64.AC
65.AB
66.BC
67.AB
68.BCD
69.AC
70.AD
三、案例分析題(共20題每題2分。由單選和多選組成。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71.ABCD
72.BCD
73.BC
74.BD
75.C
76.A
77.ACD
78.BC
79.AB
80.ABC
81.CD
82.BC
83.B。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行政訴訟的管轄。《行政訴訟法》第13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第14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2)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第17條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由于做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是A市人民政府,該機關所在地位于8區,所以應當由B區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正確答案是8。
84.B。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行政訴訟當事人。行政訴訟的原告是指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充當行政訴訟的原告,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1)必須存在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2)必須是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人;(3)必須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所謂"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是指起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的實際的不利影響,而并不是要求原告須是具體行政行為直接針對的對象。正確答案是B。
85.D。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行政訴訟一審期限。《行政訴訟法》第57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正確答案是D。
86.AD。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行政訴訟案件的判決與執行。《行政訴訟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13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正確答案是AD。
87.B
88.A
89.D
90.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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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