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2021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簡章
2021年,北京大學采用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兩種選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選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試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招生。有關招生信息請瀏覽“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和“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以下簡稱“北大研招網”,網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一、推薦免試
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北京大學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為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人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二)報名
北京大學每年9月上旬發(fā)布年度“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以下簡稱“接收辦法”),申請人可以依據“接收辦法”及院系具體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申請流程大致為:
1.北大網上申報
申請人須在報考院系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北大研招網報名,并在報考院系有關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申請事項。
2.申請材料寄送
申請人在院系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將全部申請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裝入自備的信封,直接寄(送)達所報考的學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各院系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北大研招網-聯(lián)系信息欄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一經收到,不予退還。
3.教育部推免系統(tǒng)報名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為推免工作統(tǒng)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tǒng)。
通過院系組織的復試并獲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申請人,應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開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在系統(tǒng)中注冊和填寫基本信息,完成網上報名、支付報名費、復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huán)節(jié)。
(三)初審與復試
1.院系收到申請材料后,將組織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材料進行初審,并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人按時參加復試。
2.復試實行差額復試,擇優(yōu)錄取。具體復試選拔辦法和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自身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一經公布不得隨意更改。
3.每位通過初審的申請人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4.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60分及格,綜合面試、一級學科綜合筆試任一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院系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待錄取與公示
1.院系根據復試情況,擇優(yōu)確定待錄取名單。通過院系組織的復試,獲得北京大學待錄取資格,但未能獲得推薦學校推免資格的申請人,其待錄取資格無效。
2.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擬接收的申請人發(fā)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在院系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系統(tǒng)中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若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確認,則視為放棄,院系將撤銷其待錄取。
3.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院系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申請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網的信息公開欄目查詢擬錄取公示名單。若申請人對公示名單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向院系提出。
(五)復審與錄取
在發(fā)出錄取通知書之前,北京大學將按照《北京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校本部)》對獲得待錄取資格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審查者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已錄取的推免生,應在入學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系進行核查,若在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yè)證書,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普通招考
(一)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fā)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
④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在校研究生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方可報考,通過復試后,須從所在培養(yǎng)單位退學后,方可獲得我校擬錄取資格。
(二)報名
1.有關招生院系、專業(yè)、考試科目、學習方式、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見北大研招網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
2.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xiàn)場確認)兩個階段。
3.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現(xiàn)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考北京大學的考生均須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除北京大學報名公告中提及的特殊專業(yè)和考生類型必須選擇北京大學考點外,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北京大學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yè)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
有關報名的具體要求見北大研招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布的《北京大學(10001)2021年碩士研究生報名公告》。
6.有關報名確認和繳納報名費
(1)在外埠報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后,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網上確認(現(xiàn)場確認)網報信息、繳納報考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2)在北京大學報考點(代碼:1101)參加初試的考生,應按照《北京大學報考點(1101)2021年應試碩士生網上報名公告》完成報考費繳納、電子照片上傳、網報信息核對、網上確認等報名程序。考生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網上確認”的,其報名程序未完成,報名無效。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報名期間網報系統(tǒng)將對考生所填學歷(學籍)等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應及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北京大學報考點和外埠報考點的以下四類考生,均須在2020年11月10日前,按下述要求將認證報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須注明報名號和聯(lián)系方式),寄(送)達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同時將電子掃描件(以報名號+姓名+材料名稱命名)郵件發(fā)送至研招辦grsmss@pku.edu.cn信箱。凡因未能按時提供認證報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不能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責任自負。
(1)在校研究生報名參加考試的,應提供現(xiàn)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持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應提供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4)已簽署定向培養(yǎng)、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并尚在協(xié)議有效期內的,須如實填報并提供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8.網報結束后,北京大學對有效報名信息進行準考資格審查。經北京大學確認準考的考生應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將用于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9.報考“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將統(tǒng)一使用國家統(tǒng)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及數學試題。
(三)初試
1.初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簡要說明如下(具體見當年的復試與錄取工作有關規(guī)定):
1.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中下旬。
2.北京大學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應屆考生)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3.北京大學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具體可參見招生目錄及院系招生說明等);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初試各科成績及總分)應同時達到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和院系復試基本要求。
4.復試實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情況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差額復試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招生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yè)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5.復試將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yǎng)要求,通過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方面的考核。
6.院系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參加初試并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到北大研招網下載相關表格,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畢業(yè)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8.參加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10.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11.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12.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者,依考生的總成績排名以招生名額為限依次錄取。
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圍內。
(五)調劑與錄取
1.北京大學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的專業(yè),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校內調劑。針對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校內調劑生源均不足的情況,北京大學各院系可統(tǒng)籌本院系相關專業(yè)生源實際情況,在符合規(guī)定的前提下對個別專業(yè)的招生計劃進行院系內調整。
2.未被北京大學擬錄取的考生,若自愿調劑到北京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劑。考生應自行聯(lián)系接收調劑單位,并按調入單位相關要求參加復試,具體要求、流程和系統(tǒng)開通時間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北京大學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3.北京大學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4.已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應在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系進行核查,無學歷學位證書者不予報到注冊。
三、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1.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考生在報名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報,院系在錄取時予以確定。
2.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2年或3年。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北京大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見附件)。
(二)獎學金
1.有關北京大學獎助學金具體規(guī)定請見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有關國家獎學金具體規(guī)定請見學生工作部網站(網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五、入學體檢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須體檢。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tǒng)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y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yī)院,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住宿安排
1.北京大學實行住宿申請制,住宿費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類型研究生有資格申請學校住宿:
(1)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的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
(2)“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
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同學申請不住宿。碩士研究生宿舍園區(qū)為萬柳公寓、昌平新校區(qū),具體安排可于報到前查詢(查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基本學習年限為準,超過基本學習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2條所列兩類研究生外,其他類型的研究生,包括專業(yè)學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北京大學的研究生、已明確由院系安排或協(xié)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學校不安排住宿。
七、碩博連讀
凡被錄取為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后根據各院系的規(guī)定申請碩博連讀,具體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院系決定。
八、轉檔與就業(yè)派遣
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戶口轉入學校,入學后學校不再辦理相關手續(xù)。人事檔案按規(guī)定轉入北京大學的碩士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yè)政策辦理相關派遣手續(xù)。
被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接受人事檔案轉入。人事檔案不轉入北京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接受戶口轉入、不提供獎學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費醫(yī)療,不負責其就業(yè)派遣,畢業(yè)后應回原工作單位或自謀職業(yè);若原為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由于原單位被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單位者,由學生自謀職業(yè)。
專項計劃研究生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辦理。
九、監(jiān)督管理與違紀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jiān)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及時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訴的途徑和聯(lián)系方式,并保證各級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有關問題按照規(guī)定及時處理。
2.申請人或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yè)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報考、錄取等資格。
3.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北京大學將不予錄取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4.若發(fā)現(xiàn)考生持偽造證件,北京大學將暫扣相關證件并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5.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guī)違法活動。違反規(guī)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6.研究生招生相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當年研究生的情況,應主動申請回避。
7.北京大學及相關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其他事項
1.北京大學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均包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應試生招生人數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計劃減去實際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人數為準。
2.有關招生院系的基本情況、科研、導師隊伍、招生專業(yè)、研究方向、培養(yǎng)方案和獎助政策等,可在相關院系網站查詢。
3.北京大學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策,招收“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和“援藏計劃”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具體招考數量和復試分數線,將根據當年國家計劃和生源情況綜合確定。
4.北京大學醫(yī)學部的招生、獎助學金和住宿等具體事宜參見其招生簡章。
5.若上級部門在本年度出臺新的招生政策,北京大學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