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妊娠期并發癥婦女的護理(16):婦產科護理學2011年初級護師考試輔導
(四)治療原則
治療原則為解痙、降壓、鎮靜、合理擴容及利尿,適時終止妊娠。對于輕度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病人,應加強孕期檢查,密切觀察病情變化,以防發展為重癥;中、重度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病人應住院治療,積極處理,防止發生子癇及并發癥。常用的治療藥物有:
①解痙藥物,以硫酸鎂為首選。硫酸鎂有預防和控制子癇發作的作用,適用于先兆子癇和子癇病人。
②鎮靜藥物,適用于對硫酸鎂有禁忌或療效不明顯時,但分娩時應慎用。主要用藥有地西泮和冬眠合劑。
③降壓藥物,僅適用于血壓過高,特別是舒張壓高的病人。常用藥物有肼屈嗪、卡托普利等。
④擴容藥物,擴容應在解痙的基礎上進行,應嚴密觀察生命體征及尿量,防止肺水腫和心力衰竭的發生。常用的有:白蛋白、全血、平衡液和低分子葡萄糖酐。
⑤利尿藥物,僅用于全身性水腫、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腫、腦水腫、血容量過高且伴有潛在肺水腫者。常用藥物有呋噻米、甘露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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