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一級結構工程師課程,全面的了解結構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10.3 建筑的層數、長度和面積
10.3.1 木結構建筑不應超過三層。不同層數建筑最大允許長度和防火分區面積不應超過表10.3.1的規定。
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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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允許長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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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層最大允許面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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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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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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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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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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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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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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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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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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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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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木結構建筑,每層樓最大允許長度、面積應允許在表10.3.1的基礎上擴大一倍,局部設置時,應按局部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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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防火間距
10.4.1 木結構建筑之間、木結構建筑與其他耐火等級的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0.4.1的規定。
建筑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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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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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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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結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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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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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結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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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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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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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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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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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防火間距應按相鄰建筑外墻的最近距離計算.當外墻有突出的可燃構件時,應從突出部分的外緣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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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兩座木結構建筑之間、木結構建筑與其他結構建筑之間的外墻均無任何門窗洞口時,其防火間距不應小于4.00m。
10.4.3 兩座木結構之間、木結構建筑與其他耐火等級的建筑之間,外墻的門窗洞口面積之和不超過該外墻面積的10%時。其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0.4.3的規定。
建筑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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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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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結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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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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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結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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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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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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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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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用書:2012年結構工程師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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