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的考生系統的復習房產經紀人考試的知識點,本文將針對房產經紀人《房地產經紀概論》進行詳細的講解,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并在此預祝您金榜題名!
紀紀人,是指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代理服務的中間人。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紀人不是可有可無的,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推動市場有序發展的重要力量。
(一)經濟活動的特點
經紀活動作為一種社會服務有如下特點:
1、活動范圍的廣泛性。市場上有多少種商品就會有多少種經紀活動,不僅包括有形商品,還包括各種無形商品,社會需求的千差萬別為經紀活動提供了廣泛的空間。
2、活動內容的服務性。在經紀活動中,經紀主體只提供服務,不直接從事經營。經紀人對商品沒有所有權、抵押權和使用權,不存在買賣行為。經紀公司的自營買賣不屬經紀行為。
3、活動目的的報酬性。經紀活動中經紀人所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商品,因為其有一定的使用價值,因此提供服務的經紀人應當向享受服務的委托人收取合理的傭金。傭金是經紀人應得的勞務收入。
4、活動的隱蔽性和非連續性。在經紀活動進行的過程中,經紀人事先往往不把他的委托人告訴對方,直到合同正式簽訂時才明確委托人是誰。這些活動往往是針對某一特定業務進行的,大多數經紀人與委托人之間無長期固定的合作關系。因此,使經紀行為趨于規范化、法律化尤為重要。
5、活動責任的明確性。經紀人與委托人之間往往通過簽訂經紀人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同的經紀方式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在經紀活動中,明確的法律關系,是雙方誠實守信的基礎。
(二)經紀活動的作用
經紀活動是一種中介服務活動,在經濟運行中其作用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加快了市場信息的傳播與交流。經紀人憑借自身的專業優勢,通過對某類信息的收集和加工,使一些分散、模糊不為人們所明白的信息變為對委托人有價值的完整準確的信息,滿足了客戶對信息的需求,推動了信息在市場中的有效傳播。
2、有利于商品的合理流通。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依賴于各種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而信息的及時溝通是實現資源合理配置的一個重要條件,經紀活動不僅可以通過傳播商品信息引導社會資源向合理的方向流動,而且由于經紀人熟悉各專業市場的交易特點和交易規則,可以使“多數人的附帶工作,變為少數人的專門工作”,幫助委托人通過正確的途徑實現交易,解決供需雙方交易經驗和交易技巧不足的矛盾。尤其是一些價值高、專業性強、交易難度大的商品,恰當的經紀活動可以兼顧各種因素,以理想的價格、最短的時間實現交易。
3、促進市場的規范和發展。在各種市場中,由于供需雙方人數的不斷擴大和交易行為的日趨復雜,使每一項新業務的談判都必須經過多次反復地進行,才能取得較滿意的成果。這不僅會使交易成本急劇增加,而且使交易風險變得難以控制。經紀人的參與,可以減少市場信息的不對稱性,使市場行為更為公開和透明,有效地預防各種欺詐行為。經紀活動的存在與發展,是實現市場交易行為公開、公平、公正的重要方式與手段。
(三)經紀活動的方式
我國現階段的經紀活動,一般包括居間、行紀和代理三種方式。
1、居間,是指經紀人為交易雙方提供信息、條件及媒介撮合雙方交易成功的商業行為。這是經紀行為中廣泛采用的一種初級形式。其特點是服務對象廣泛,但服務的程度較淺,經紀人與委托人之間缺乏長期固定的合作關系。
2、行紀,是指經紀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并承擔規定的法律責任的商業行為。在形式上行紀與自營很相似,但是經紀人并未取得交易商品的所有權,他是為了委托方的利益而進行活動,作為經紀人僅僅是得到委托人給他的傭金。行紀活動的服務內容較深,經紀人擁有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也較重。在通常情況下,經紀人與委托人之間有長期固定的合作關系。
3、代理,是指經紀人在受托權限內,以委托人名義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商業行為。經紀活動中的代理,屬于一種狹義的商事代理活動。其特點是經紀人與委托人之間有較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經紀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義開展活動,活動中產生的權利和責任歸委托人,經紀人只收取委托人的傭金。
目前我國對經紀活動的定義相對較廣泛,但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特點,特別是對代理行為的界定應針對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但是,以收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中介活動,這一特征卻是共同的。經紀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傭金以外的酬勞,也是經紀活動與其他商業活動的一條重要區別。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