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教學概述
一、教學的內涵
1、教學的定義:是教育目的規范下的、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一種活動。在我國,教學是以知識的授受為基礎的,通過教學,學生在教師有目的、有計劃的指導下,積極主動地掌握系統的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發展能力,增強體質,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發展的個性。
2、教學的特點
教學是學校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基本途徑,是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兩方面活動的統一。其特點如下:
(1)教學以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為根本目的
(2)由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兩方面活動組成
(3)教學具有多種形態,是共性與多樣性的統一。
教學具有課內、課外、班級、小組、個別化等多種形態。
教師和學生共同進行的課前準備、上課、作業練習、輔導評定等都屬于教學活動。
3、教學與教育、智育、上課的關系
(1)教學與教育
教育包含了教學,二者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教學是學校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基本途徑。在學校教育中,除了教學,學校還可以包括課外活動、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等途徑對學生進行教育。
(2)教學與智育
智育主要通過教學來實現,但智育也可以通過課外活動等途徑實現;教學不僅是智育的實施途徑,也是德智體美勞的實施途徑。
(3)教學與上課
教學與上課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教學包括上課,還包括備課、課外作業的布置、課外輔導、學生學習成績評定等一系列環節。
二、小學教學的基本任務
1、引導學生掌握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雙基教學)
2、發展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和實踐能力
補充:智力是由觀察力、注意力、記憶力、想象力和思維力組成的,其中思維力是核心。
3、發展學生體力,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
4、培養小學生高尚的審美情趣,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學的世界觀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三、教學的意義
1、是傳授系統知識、促進學生發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2、是對學生進行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把學生培養成為合格人才的基本途徑
3、是學校工作的中心,學校工作必須堅持以教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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