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決定公開招聘慶元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95名,幼兒教師11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見附件《2014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中小學教師招聘范圍、對象
1.慶元縣生源或慶元縣戶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2.非慶元縣戶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3.目前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視同具有慶元縣戶籍。
(二)幼兒教師招聘范圍、對象
1.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戶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幼兒)教育、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⒉慶元縣戶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慶元縣生源,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三)職中實訓指導師招聘范圍、對象
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戶籍(以2014年4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四)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2014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計劃表》中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為18至30周歲(1983年4月21日至1996年4月21日期間出生);報考幼兒園教師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8年4月21日至1996年4月21日期間出生),從2015年起報考幼兒園教師的,年齡不再放寬。
2.歷屆畢業生需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取得相應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或取得全國統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職業高級中學專業課教師、實訓指導師除外)。
3.應聘專業與所學專業必須對口(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其專業以教師資格證書認定的專業為準)。
三、招聘辦法
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采取先筆試再進行技能測試的方式;其他學科采取先筆試再進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的方式。具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9-20日網上報名,網址:http://61.153.76.10:2001,4月21-22日現場確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現場確認地點: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現場確認時,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報考戶籍不限的學科可不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畢業生需提供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報考戶籍不限的學科可不提供)、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與心理學合格證或全國統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場確認時按規定繳納考試考務費80元/人。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于5月9日憑身份證到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招聘崗位指標數在3個及以下的,報考人數要求達到1∶3,否則將核減相應指標數或不開考;招聘崗位指標數在4個及以上的,報考人數要求達到1∶2,否則將核減相應指標數或不開考;高中段招聘崗位中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的,報考人數要求達到1∶2,否則將核減相應指標數或不開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慶元縣政府網、慶元縣教育網上予以公布。
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四個學科初中、小學統一招考,符合報考條件的,中、小學可以兼報。報考其他學科的,每位考生只能選擇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的一個崗位報名。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一門。筆試時間為5月10日,筆試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分。
(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或技能測試
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等崗位采用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筆試或體檢、考察。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先進行筆試,然后所有參加筆試人員都進行技能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技能測試對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學科根據筆試成績,招聘計劃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開考比例為1∶2,且報名人數只有2人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測試形式:高中的采用上課,初中、小學的采用模擬課堂。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參加測試。
(四)確定招聘入圍人員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7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信息技術、幼兒教師、職中實訓指導師按考生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學科按考生筆試成績、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各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綜合成績相等,音、體、美學科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學科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網、慶元縣教育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2014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1.被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后,縣教育局將不再退還個人檔案,不出具解除協議等相關證明。
2.被聘用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一年)。
3.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需公開的信息全部在慶元教育網上公布。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8-6122610
附件:1.2014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報名表.xls;
2.2014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計劃表1.xls;
3.2014年慶元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綜合成績考核情況表.xls。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二О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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