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涉及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 681個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1、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2014屆畢業生和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2013屆未派遣的北京生源畢業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招聘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6、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7、上崗時需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8、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2014年北京市進京落戶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6日上午10:00
報名網址:www.rc.bjedu.cn(海淀區教育人才網站)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審核通過人員,通過網上的報名系統打印《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二)現場確認
須本人親自現場確認報名。
確認時間: 2014年3 月27日9:00—14:00
確認地點:各招聘單位
(三)現場確認時所需材料(均需一式兩份)
1、《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2、北京生源需提供戶口簿(卡)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能夠證明具備招考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5、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6、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7、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8、大學英語相關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由畢業高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統招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013屆未派遣的北京生源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由畢業高校開具的檔案存放在學校且未派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考試
(一)初試(筆試)
初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初試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初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后在海淀區教育人才網(www.rc.bjedu.cn)公布。在初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復試人員(達到或超過約定比例的按照約定比例確定擬進入復試人員;未達到約定比例的按照初試合格人數確定擬進入復試人員)。
(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將擬進入復試人員相關材料交區教委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通過人員進入復試。
(三)復試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復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初試成績占30%,復試成績占70%。綜合成績及格線為60分。
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后在海淀區教育人才網(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單位在復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考核和體檢的人選。
五、考核、體檢和公示
招聘單位組織考核和體檢工作。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
招聘單位將考核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信息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不再順延。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2014年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畢業生第一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計劃表》
海淀區教育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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