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按照“優化結構、合理配置、按需設崗、按崗聘用”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總計150個(見《2013年小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附件2)。
三、招聘條件及方式
(一)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2、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計劃內全日制大學本科(取得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
5、報考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報考在職優秀教師崗位人員,女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齡均在十年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和本崗位國家規定的有關條件,并獲得當地地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以及特級教師或省級模范(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二)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體檢等相結合的方式。
四、相關規定
(一)本區編制內在職教師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二)已就業在職人員報考時須出具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介紹信(區外在職教師還需加蓋教育主管部門公章)。
(三)本區外畢業生須在改派期內。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有違法、違紀行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五、聘用人員性質、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師根據學科需求聘用,凡被聘用的教師在本人志愿的原則下,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5年的從教合同。
(二)被聘用人員按照小店區政〔2013〕52號文件進行管理;招聘的在職教師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三)聘用的教師統一實行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政策。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執行中小學教師工資標準。當聘用人員因解聘辭聘解除與聘用學校的聘用合同關系后,將不再享受該崗位工資。
(四)聘用的教師實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制度,其應繳納的保險費由學校代扣代繳。
(五)凡被聘用到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五年內不得在本區其他學校另聘。
(六)聘用的在職優秀教師根據崗位統一實行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政策。
六、招聘步驟
招聘步驟分為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審批聘用等七個步驟。
(一)發布招考公告
在市、區兩級教育主管部門網站和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發布招考公告,公告時間:2013年8月28日—2013年9月5日
(二)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9月6日----9月10日
報名地點:小店區第一中學操場
若全日制畢業生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不足或達不到3:1(在職優秀教師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不足或達不到2:1),要減少或取消相應招聘崗位名額,使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達到3:1(在職優秀教師2:1),將減少、取消的崗位數調整到其他需求崗位。如招聘崗位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在職優秀教師2:1)的,取消該崗位考試,取消的崗位數調整到其他需求崗位。考生報考崗位取消的,可改報其他符合要求的崗位。
2、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從網上下載,按要求填寫并打印《太原市小店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1)一份。
(2)畢業生報名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畢業生還須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就業的人員還需攜帶現工作單位介紹信(區外在職教師還須加蓋教育主管部門公章)。
(3)區外在職優秀教師報名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單位介紹信(加蓋主管教育部門公章)、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榮譽稱號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
(4)以上所有證件須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3、資格審查
考生要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弄虛作假,可隨時取消資格。
4、繳費
考務費執行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每人90元
5、注意事項
(1)報名表格一律由本人如實填寫,報名時現場數碼照相。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考人的姓名須與第二代身份證姓名一致。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專業知識和公共理論。專業知識包括招聘學科崗位所對應學科知識;公共理論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綜合(含教師職業道德、學科理論)。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專業知識和公共理論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2、筆試計分:
(1)本次招聘筆試總分200分,其中:專業知識100分;公共理論100分。
(2)根據晉政辦發〔2009〕64號文件規定,凡參加自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晉西北計劃及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在服務兩年期滿后3年內(含3年)的,在筆試總分中增加5分。以上人員在報名時如實填寫加分項目欄,須按規定出具省或市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加分證明材料(報考時提供原件、復印件)。
3、報考人員于9月14日15:00—18:00到小店區第一中學操場領取準考證。
4、筆試時間:9月15日上午
專業知識:8:00—10:00
公共理論:10:30—12:30
5、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6、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3(在職優秀教師報考同一崗位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
7、9月18日,在小店區第一中學操場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于9月18日15:30—18:00在小店區第一中學操場憑準考證抽取面試日期簽,發放面試證。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辦法及面試科目教材見附件3、4)
2、面試時間:9月25日—9月29日
面試地點:小店區小店街道中心校第一初級中學
3、報考教師崗位人員面試采取面對評委講課辦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學技能、專業知識與能力。
4、報考計算機維護人員面試采取面對評委“操作+答辯”辦法,主要考查其計算機維護實踐能力、從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面對評委操作時間為15分鐘,現場抽取答辯課題,答辯5分鐘。
5、面試采取當場亮分的辦法,評委亮分后考生本人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拒簽,視面試成績為0分。面試成績120分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6、如某招聘崗位面試時出現只剩一名考生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必須高于140分以上。
7、9月30日在小店區第一中學操場公布面試結果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報考人員根據其總成績即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招聘學科崗位名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并列情況,依次根據以下四個條件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學歷的高低、是否師范院校畢業、筆試成績的高低、面試成績的高低。如以上四個條件依次比較后仍然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按照《山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試行)》對進入體檢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時間:10月9日上午8:00(空腹到區教育局門口集中)。
體檢費用由本人負擔。體檢取消資格出現名額空缺不進行遞補。
(七)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于10月14日在小店區第一中學操場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人員有異議的,應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擬聘用人員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問題,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師由區教育局根據報考學科崗位分別安排到相應學校。
凡在規定期限內,因個人原因不能如期辦理調動、改派、派遣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如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和發現患有癲癇、精神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資格。
七、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小店區中小學教師招聘領導組,具體制定筆試、面試、體檢等實施細則,并嚴格按照執行。招聘工作由區監察局實施全程監督,并受理相關舉報事宜。
八、本公告由區人事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小店區監察局:0351—7174149
咨詢電話:小店區人事局:0351—7176262小店區教育局:0351—7174823
附件1:小店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2:小店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
附件3:小店區2013年招聘教師面試辦法
附件4:小店區2013年教師招聘面試科目教材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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