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根據農村中小學專業教師的急需情況,擬擇優公開招聘教師131人。其中,初中教師38人,小學教師93人。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報考農村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報考農村初中教師崗位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小學教育專業及初中起點的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并且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必須是同類專業),可以報考農村初中教師崗位。
(四)報考農村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并且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必須是同類專業)也可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小學教育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可申報小學除體育、音樂、美術以外的其它學科。師范類大專雙語專業畢業生可根據兩種專業自主選擇其中一種專業報考。初中起點的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小學教師崗位。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近五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6、已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對象
(一)考生為興城戶籍(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
(二)已經在興城市教育局報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已經在興城市人事局報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符合報考條件的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上述畢業生的檔案已經被接收或在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檔案前,檔案被接收。
(三)畢業生年齡控制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方案
2013年9月3日起通過《中國·興城》政府網站等媒體向社會發布《興城市2013年公開擇優聘用教師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不得委托他人。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與招聘專業崗位數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該比例的將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如果該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將此崗位計劃調劑到小學班主任崗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11日——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其中9月11日—9月12日受理師范類畢業生報名,9月13日受理非師范類畢業生報名。報考者應遵守報名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興城市教育局五樓會議室(四家村東、遼寧財貿學院北側)。
3、攜帶材料:(1)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本人戶口本、高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非師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未就業證明;(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3)報名費200元。
4、資格審查:報名時,戶籍由市公安局審查,學歷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共同審查,市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資格審查時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不合格者不準報考。
5、填寫報名表: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填寫《2013年興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每人只限報一個學科。考生所報學科與所學專業必須一致(小學班主任除外。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只限報與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同類專業)。
6、領取準考證: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3年9月20日8:30—17:00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科目、范圍及內容
1、筆試科目:
(1)報考農村中小學(小學班主任教師崗位除外)教師崗位按所報科目參加語文、數學、物理、生物、英語、地理、歷史、政治、體育、音樂、美術等一個對口學科的文化課考試。
(2)報考農村小學班主任教師崗位考數學、語文兩個學科(一份試卷,考試時間2小時)。
2、試題內容: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報考農村中學教師崗位,試題內容原則上為高中、初中現行教材各占50%。
(2)報考農村小學教師崗位,試題內容原則上為初中、小學現行教材分別占30%、70%。其中,報考小學班主任教師崗位,試題內容原則上為數學、語文現行教材各占50%。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
(四)體檢
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分學段分學科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人選的總名額。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遵循“三優先”順序原則進行確定:即①學歷高者且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優先;②師范類畢業生優先;③英語等級高者優先。體檢工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缺額按考生分學段分學科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進行考核。擬聘用人員需提供本人檔案,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再審核,同時對其它報考證件進行復審,由考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考生政審證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缺額按考生分學段分學科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六)聘用辦法
1、本次招聘教師主要解決農村中小學教師缺編缺崗問題,尤其是山區中小學教師缺編缺崗問題。因此,本次招聘的教師全部聘用到農村中小學校任教,被聘任教師5年內不允許調動,否則視為自動辭職。
2、從高分到低分聘用,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考生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3、在分學段分學科按成績排隊確定聘任的總名額內,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由考生分學段分學科現場公開挑農村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出現分數相同情況遵循“四優先”順序原則進行聘任:即①學歷高者且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優先;②師范類畢業生優先;③英語等級高者優先;④說課優秀者優先。
4、考生分學段分學科現場公開挑選農村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聘任后的缺額情況,遵循“兩優先”順序原則等額遞補:①專業對口優先;②分數高者優先。由市教育局統一調劑,額滿為止。
(七)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果對擬聘人員有異議,可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招聘領導小組反映。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以便調查核實。電話或信函應屬真實姓名并注明單位、住址和聯系方式。
(八)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簽訂合同
畢業生必須服從組織分配,否則取消其聘任資格。
被聘用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見習合同。被聘人員的見習期為一年。見習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退回人才市場。被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由市人才中心負責人事代理,代理費由被聘人員自理。
五、被聘人員待遇
被聘人員在見習期內執行見習期工資標準,分別為大學專科學歷每月655元,大學本科學歷每月685元,研究生學歷每月770元,同時執行見習期間津補貼。見習期滿合格者,正式納入教師編制,工資按當地中小學教師標準執行,由市財政局支付。起薪時間從被聘人員上崗之日起執行。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范立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王建華 市政府副市長
吳忠權 市政府副縣級督學
成員:
馮剛 市教育局局長
張新華 市人事局局長
李希揚 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李久仁 市教育局副局長
沈文輝 市人事局副局長
任學林 市財政局副局長
曹鋒 市衛生局副局長
趙志剛 市公安局副局長
劉雪松 市信訪局副局長
楊野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李久仁同志兼任。
招聘工作從2013年9月上旬開始,至2013年10月下旬結束。
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在興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七、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在報考過程中,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檔案材料與本方案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公開招聘教師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做到“四公開”:聘用崗位與名額公開;畢業生報名資格條件公開;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公開;聘任結果公開。筆試過程啟用電子視頻監控系統、手柄式金屬探測器和手機屏蔽裝置,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市紀委、市監察局的嚴格監督下進行。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
興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2013年興城市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設置表.doc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中大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