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法2014年考試真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將選定的答案,按答題卡要求,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中相應信息點,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6.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該公司有關人員的下列股份轉讓行為中,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A.監事張某2012年3月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轉讓
B.董事吳某2012年8月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轉讓
C.董事羅某2013年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轉讓
D.經理王某2014年1月離職,8月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答案】A
【知識點】股份發行p74
【第13課時 第二章 第六節 p74-75知識點一:股份發行(常考點)】
【講義內容】
(六)股份轉讓(重點)
1.股份轉讓的法律規定。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股份轉讓的地點。
(2)股份轉讓的方式。
記名股票背書轉讓;不記名股票交付轉讓。
2.股份轉讓的限制。
(1)對發起人轉讓股份的限制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成立之日+1年)。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上市之日 + 1年)
7.下列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A.經理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聘任
B.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C.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D.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
【答案】C
【知識點】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p56
【第10課時:第二章 第三節 p57 知識點五: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伎键c)】
【講義內容】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2.①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可以授權董事會
(主體變化 + 發行債券 = 監管機構定 )
②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重要獨資公司 + 主體變化 = 政府定)
3.國有獨資公司設立董事會(授權)。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4.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5.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兼職
6.國有獨資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5人。
監事會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8.下列中國公民,依法可以投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是()
A.某市中級法院法官李某
B.某商業銀行支行部門經理張某
C.某大學在校本科生袁某
D.某縣政府辦公室主任金某
【答案】C
【知識點】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p92
【第18課時:第三章 第一節 p92-93知識點三: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講義內容】
知識點三: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1.國家公務員、黨政機關領導干部、警官、法官、檢察官、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等,不得作為投資人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
2.如果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9.下列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組織機構的表述中,不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A.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利機構
B.董事會成員不得超過3人
C.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D.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
【答案】B
【知識點】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p134
【第20課時:第三章 第三節p134知識點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常考考點)】
【講義內容】
(五)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
2.合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合營企業的組織機構是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
(1)董事會。
①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雖然是有限責任公司,但并不設立股東會。
【相關考點】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股東會的執行機構,對股東會負責。
②董事會由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組成。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
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任期4年,可以連任。
③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以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經1/3以上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④董事會的職權包括: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方案、收支預算、利潤分配;勞動工資計劃、停業,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的任命或聘請及其職權和待遇等。
⑤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
10.下列關于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和方式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A.發行對象不得超過200人
B.發行價格不得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價
C.自本次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控股股東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D.可采用廣告方式發行
【答案】C
【知識點】證券發行p168 p170
【第22課時:第四章 第二節 p170-171知識點二: 證券發行(必考點)】
【講義內容】
4.上市公司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形
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④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⑥最近1年及1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⑦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中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退費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中級會計職稱
[協議護航-暢學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中級會計職稱
[豐羽計劃-暢學班]
13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