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基礎鞏固階段,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練習(3),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1.依我國法律,當事人對——合同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
A.因顯失公平訂立的
B.以合法形式掩蓋違法目的的
C.無權代理訂立的
D.因脅迫而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
2.王某與張某訂立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到期,王某按約定交付了貨物,但張某以資金緊張為由遲遲不支付貨款,之后,王某了解到,張某借給李某的一筆款項已到期,但張某一直不向李某催討欠款。于是,王某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向李某催討欠款的權利在法律上稱為()
A.別除權B.代位權
C.撤銷權D.后履行抗辯權
3.甲乙簽訂了標的額為40萬元的買賣合同,為保障合同的履行,合同中附加定金條款。根據《合同法》規定,該合同的定金數額最多
不得超過萬元。()
A.4B.8
C.10 D.20
4.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A.標的物交付B.簽訂合同
C.收到發票I).付清貨款
5.張某將房屋一間作為抵押向李某借款4萬元,抵押期間,知情人劉某向張某表示愿以5萬元購買張某的房屋,張某也想將抵押的房屋出賣,對此,下列各項中,表述正確的有()
A.張某可以將該房屋賣給劉某,但應征得李某的同意
B.張某無權將房屋出賣,小應征得李某的同意
C.張某無權將該房屋出賣,因為該房屋已設置了抵押權
D.張某有權將房屋出賣,但須事先告知李某
6.M、N兩公司在8月10 H簽訂了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約定N公司于10月10 H前完成M公司加工材料配件的任務,同時也簽訂了一份定金擔保合同。次日,M公司將材料交給N公司加工。8月20 Ft,M公司將定金匯給N公司。根據《擔保法》規定,該定金合同的生效日期為()
A.8月10日B.8月1l 日C.8月20 日 D.10月10 日
7.甲向乙贈送一棟房產,該贈與合同自甲不得撤銷。()
A.合同訂立時
B.雙方簽字、蓋章后
C.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后
D.房產交付給乙時
8.贈與合同中,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內行使。()
A.6個月B.1年
C.2個月D.3個月
參考答案
1.【答案】A
【解析】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因欺詐或脅迫的手段而訂立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自始至終沒有法律效力。而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
2.【答案】}3
【解析】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3.【答案】B
【解析】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4.【答案】A
5.【答案】D
6.【答案】C
【解析】根據《擔保法》規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之日起生效。
7.【答案】C
【解析】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而該贈與財產為房產,屬于依法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在辦理登記手續后,該贈與財產的權利發生轉移,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前該房產的權利尚未發生轉移,所以贈與人甲可以撤銷贈與。
8.【答案】A
【解析】根據《合同法》規定,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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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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