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職稱考試網根據考生在復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本站對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精選資料做了特別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備考2014年會計職稱考試!
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法律制裁與違法行為?
法律責任,是現實社會生活中和法律、法規中常用的一個術語。現實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從廣義上來理解和使用法律責任一詞,即將法律責任與法律義務含義等同,而在立法、司法上則對法律責任通常作俠義解釋,其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
狹義的法律責任是與違法行為和法律制裁緊密相連的,三者保持因果關系。在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關系上,違法行為是因,法律責任是果;在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關系上,法律責任是因,法律制裁是果。
違法行為,是指一切違反現行法律要求的或超出現行法律所允許范圍的危害社會的活動。對違法的理解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違法包括一般違法和犯罪;狹義的違法,是指違反刑法、構成犯罪之外的一般違法行為。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國家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所應負的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性懲罰措施。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有著密切的聯系。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責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結果或體現。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強制責任主體承擔否定的法律后果,懲罰違法者,恢復被侵害的權利和法律秩序。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又有明顯的區別,有法律責任不等于受法律制裁。當責任人主動履行了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時,就不存在法律制裁,只有由特定國家機關憑借國家強制力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時,才稱為法律制裁。
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法律制裁三者中,違法行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
二、違法的構成要素·
違法行為由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四個要素構成,這些要素其實也是法律責任、法律制裁的構成要素。
(一)違法主體
違法主體指的是實施了違法行為、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客體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其他法律主體,下同)。按照法律規定,只有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人才能構成違法主體。反過來說,未達到法律責任年齡的幼兒、少年以及不能理解和控制自己行為、缺乏責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不能構成違法主體;那些缺乏應有的財產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也難以作為違法主體。
(二)違法的主觀方面
違法的主觀方面,是指實施違法行為的主體主觀上必須有過錯。
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后果,但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過失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后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有所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即便在客觀上有不符合法律要求造成損害后果的行為,也不能認定為違法。如由于不可抗力而為的行為,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行為,都不構成違法。
(三)違法的客觀方面
違法的客觀方面,是指必須是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行為,而且違法行為和危害后果間具有因果聯系,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四)違法客體
任何違法行為都必須有被侵害了的客體。違法客體,是指為我國法律所保護而為違法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
三、法律責任的種類
根據我國經濟法的有關規定,違反經濟法律、法規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可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也有人將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中的經濟內容部分稱為經濟責任。
(一)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是指由于民事違法、違約行為或根據法律規定所應承擔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根據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10種:
1.停止侵害。這種責任形式適用于侵權行為正在進行或仍在延續中,受害人可依法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為。
2.排除妨礙。不法行為人實施的侵害行為使受害人無法行使或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財產權利、人身權利的,受害人有權請求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行為人的行為對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威脅,或存在著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財產的可能,他人有權要求行為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不法行為人非法占有財產,權利人有權要求其返還。
5.恢復原狀,是指恢復權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狀態。
6.修理、重作、更換,是指將被損害的財產通過修理、重新制作或者更換損壞的部分,使財產恢復到原有正常狀態。
7.賠償損失,是指行為人因違反合同或者侵權行為而給他人造成損害,應以其財產賠償受害人所受的損失。
8.支付違約金,是指行為人因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而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向權利人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違約的懲罰的責任形式。
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是指行為人因其侵害了公民或者法人的人格、名譽而應承擔的,在影響所及的范圍內消除不良后果、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到未受侵害時的狀態的責任形式。
10.賠禮道歉,是指違法行為人向受害人公開認錯、表示歉意的責任形式。既可由加害人向受害人口頭表示,也可以由加害人以寫道歉書的形式進行。
(二)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是指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行政機關或者國家授權單位對其依行政程序所給予的制裁。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1.行政處罰。這是指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所給予的法律制裁。行政處罰分為人身自由罰(行政拘留)、行為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暫扣許可證和執照)、財產罰(罰款、沒收財物)和聲譽罰(警告)等多種形式。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有:
(1)警告。這是行政主體對違法者實施的一種書面形式的譴責和告誡。
(2)罰款。這是指行政主體強制違法相對方承擔金錢給付義務的處罰形式。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這是由行政主體實施的將行政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收入、物品或者其他非法占有的財物收歸國家所有的處罰方式。
(4)責令停產停業。這是限制違法相對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處罰形式。一般常附有限期整頓的要求,如果受罰人在限期內糾正了違法行為,則可恢復生產、營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這是禁止違法相對方從事某種特許權利或資格的處罰,行政主體依法收回或暫扣違法者已獲得的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或資格的證書。吊銷許可證、執照是對違法者從事某種活動或者其享有的某種資格的徹底取消;而暫扣許可證和執照,則是中止行為人從事某項活動的資格,待行為人改正以后或經過一定期限后,再發還。
(6)行政拘留。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處罰。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行政處分。這是指對違反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被授權、委托的執法人員所實施的內部制裁措施。
根據《公務員法》,對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公務員給予的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
(三)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是指觸犯刑法的犯罪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審判機關(法院)給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罰。刑罰是法律責任中最嚴厲的責任形式。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1.主刑,這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
(1)管制。這是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但是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監督的刑罰。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這是剝奪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的刑罰,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3)有期徒刑。這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4)無期徒刑。這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
(5)死刑。這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
2.附加刑。這是補充、輔助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為主刑的補充,同主刑一起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包括:
(1)罰金。這是強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單位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
(2)剝奪政治權利。這是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剝奪的具體政治權利是指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沒收財產。這是指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
(4)驅逐出境。這是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的刑罰。
相關文章:
關注:初級會計職稱成績查詢 會計職稱考試真題 合格標準 2014會計職稱招生簡章 考試時間
(責任編輯:xll)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尊享班-協議退費]
9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通關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