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知識點:印花稅計稅依據(一)合同1.合同以其所記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全額計稅不得做任何扣除。(1)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承攬...《2017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印花稅計稅依據》由中大網校初級會計師考試網發布。" />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預習>>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合同
1.合同以其所記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全額計稅不得做任何扣除。
(1)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承攬收入(不包括材料)
(2)租賃合同——租金(不包括財產價值)
(3)運輸合同——運費(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
(4)借款合同——借款金額(非利息)
(5)保險合同——保費(不包括被保險物價值)
2.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應適用不同稅目稅率經濟事項的同一憑證,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算貼花。
(二)營業賬簿
1.資金賬簿
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為計稅依據。
【注意】只征一次,金額不變不再納稅,金額增加差額納稅。
2.不記載金額的營業賬簿
以件數作為計稅依據(稅率5元/件)。
【注意】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臺賬等不貼印花。
(三)權利證照
以件數作為計稅依據(稅率5元/件)。
【提示】印花稅執行“比例稅率”與“定額稅率”相結合的征收方式。
實戰演練:
關于印花稅計稅依據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 財產保險合同以保險費為計稅依據
B 工商營業執照以注冊資金為計稅依據
C 記載資金以外的其他營業賬簿以件數為計稅依據
D 商標注冊證以件數為計稅依據
參考答案:A C D
解析: B:工商營業執照屬于“權利、許可證照”之一,按照件數作為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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