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錫人社發[2011]3號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552號)精神,現將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共同負責我市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工作由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納稅服務處共同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請各單位嚴格按照《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各省轄市均分別在市區所在地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仍設《財務與會計》、《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人員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四、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者。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香港、澳門居民依據報名條件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請各地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文件精神,同時在報名時,必須采集國籍地區信息,單獨標注。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報名組織
(一)報名辦法
我市的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和現場支付相結合的辦法。
1、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月11日-2011年3月14日。
2、報名流程:考生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登陸“網上報名”欄目,選擇“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根據提示完成報名程序,工作人員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請考生及時打印經網上初審通過的報名表。
3、新考生請于2011年3月15—17日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確認和支付考試費用,否則視作放棄報名。各報名點確認地點將于2011年3月1日左右在無錫人事考試網“公告欄”公布。考生在現場交費2個工作日后還需登陸報名系統確認繳費狀態。
(二)現場確認時,新報考人員應帶好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必須如實填寫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并蓋好公章)。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三)老考生報考注意事項
報名時應注意選擇老考生報名入口,不能通過新考生報名入口報名,否則會造成已考成績作廢。根據提示完成報名程序,待審核通過后直接在網上交費,不須到現場確認、交費。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17日,逾期不繳費者,視作放棄報名。考試費用的財政票據可選擇領取或郵寄,選擇領取的考生請于4月7-18日(工作日內)到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對選擇郵寄的考生,票據將于4月12日快遞寄出,收取快遞成本費5元。
(四)各報名點注意事項
各報名點在審核報名材料時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各報名點于3月22日前將報名材料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五)考生有關網上報名信息的更改與確認
1、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姓名、身份證號除外)。
2、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審核通過,但未網上交費的,請致電0510-85740575聯系,請求審核人員審核不通過,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并重新待審。
3、考生網上報名已完成網上交費在數據未上報國家之前,請下載附件《網上報名信息修改申請表》,認真填寫并貼好身份證復印件,并傳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請于傳真后一個工作日登陸網報系統確認。
4、考生報名數據上報國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準考證打印時間
考生自行在2011年6月8日起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的“打印準考證”欄打印。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推薦培訓:中國注冊稅務師考試網
八、教材征訂
考試大綱和教材等征訂工作由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納稅服務處共同負責。考生請與無錫市國稅局聯系,聯系電話:82823272。征訂辦法,請考生登陸無錫國稅網(WWW.JSWX-N-TAX.GOV.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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