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西藏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另行通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0日前。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地(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區(中)直各部門: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將擴大試點范圍。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3年9月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10月舉行。西藏自治區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要求,現就全區考試考務工作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1、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2、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各地(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準考。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工作。
3、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共同負責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或本省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本地區、本部門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注:我區初級考試全部納入無紙化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紙筆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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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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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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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西藏所轄區域無此項考試] |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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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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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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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經濟法 |
8:30--12:00高級會計實務 |
五、考試方式與組織
開展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可在本通知統一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確定所用考試批次。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將按照各省確定的考試時間和批次,統一通過網絡在每一批次考試前的規定時間內發題,由地方接收并組織考試;每場考試結束后,各地應及時上傳數據。
2013年度,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仍沿用現行組織方式。
六、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13年4月10日前,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3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3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大綱。
2、2013年5月10日前,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2013年5月15日前,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附件1)。
4、2013年8月5日前,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向自治區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2)。
5、2013年9月8日前,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
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于上述日期同時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七、其他有關要求
1、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范圍
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財務會計或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在崗人員。(行政機關的事業單位除外)
2、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學歷及資歷條件
(1)本專業博士后人員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動站后。
(2)獲得本專業博士學位,聘任本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及以上。
(3)獲得本專業研究生學歷,聘任本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及以上。
(4)獲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聘任本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及以上。
(5)獲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聘任本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及以上。
(6)獲得非本專業上述學歷(學位),聘任本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限相應增加一年。
3、初、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的人員,網上報名注冊后,必須到指定確認點審核通過,否則是同無效。
4、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點設在拉薩(各地市均不設考點),報名確認點設在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監督一處,聯系電話0891-6284206。
5、初、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由考生網上自行打印(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一份由呈報單位留存,一份交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
6、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7、在職年限以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
8、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會計職稱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大會計職稱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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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精心做好考試考務各環節工作,確保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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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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