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2、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30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參加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臺灣居民可參加全國勘察設計領域的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報名條件以當地的考試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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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