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20-24日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5-26日舉行舉行,2014年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入口4月1日起開通,2014年湘潭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21日至4月30日,資格審核時間考后審核;準考證打印時間考前15天內 | |||
關于2014年湘潭會計職稱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規定,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省報名時間安排在2014年4月21日至30日,不安排補報名。現將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級別、科目、方式和考試時間
(一)考試級別、科目、方式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實行無紙化考試;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實行閉卷紙筆考試;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實行開卷紙筆考試。
(二)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2014年9月20日-24日之間舉行,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個批次) | 09:00—12:30 |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
14:30—18:00 |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 |||
10月25日(星期六) | 09:00—11:30 財務管理 | |||
10月25日(星期六) | 14:00—16:30 經濟法 | |||
10月26日(星期日) | 0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且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根據我省實際情況,由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確定我省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核發當年參評的成績證明。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以上學歷。
(三)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學歷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年底。具體情形按如下規定執行:
(1) 報考人員持有學歷均為全日制學歷。取得學歷在前、會計從業資格在后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在前、學歷在后的,應自取得學歷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2) 報考人員持有學歷既有全日制學歷,也有非全日制學歷的,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應追溯到其最高全日制學歷及會計從業資格取得時間,且不含其全日制學歷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舉例如下:
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在前、會計從業資格在中、非全日制學歷在后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在前、最高全日制學歷在中、非全日制學歷在后的,應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在前、非全日制學歷在中、會計從業資格在后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報考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頒布的《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5號)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不具備《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的人員,須符合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高教等三十一個系列(專業)破格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的通知》(湘職改字〔1999〕24號)規定的破格條件。
2.事業單位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所在單位還必須有相應副高級職稱空余崗位。
三、考試報名、注意事項及考后資格審查
(一)考試報名
考生必須在2014年4月21日-30日之間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進行網上報名。
考生報名時,須首先閱讀報考注意事項并承諾同意報考條款。當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進行注冊時,報名系統自動調取湖南省會計從業人員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庫中數據進行匹配、篩選(通過了系統匹配、篩選不表示通過了資格審查)。
考生在報考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聯系方式。
考生報考初級資格,系統先判斷數據庫中是否有該報考人員信息,隨后判斷其學歷,再判斷其是否參加了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
考生報考中級資格,系統先判斷數據庫中是否有該報考人員信息,之后根據其學歷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取得日期進行篩選,再判斷其是否參加了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
考生報考高級資格,系統先判斷其現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是否為“中級”,之后判斷其學歷,再判斷其是否參加了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
只有通過匹配、篩選后(通過了系統匹配、篩選不表示通過了資格審查),考生才能進入系統填寫資料、上傳照片,進行網上訂閱考試輔導資料、網上繳費等操作,完成報考流程。
(二)注意事項
1.考生現有信息與其原有會計從業資格信息不一致的,請及時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按照規定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2.考生須完成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方可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操作。
3.本次考試不允許跨行政區劃報名,請外省和本省跨市(州)、縣(市、區)報考人員在報考前辦理好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手續。
4.2013年度已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績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正確填寫2013年度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沒有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各市州會計考辦”)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考生須在考前15天內自行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打印準考證。
(三)考后資格審查及發證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我省今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對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等所有個人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同時,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履行誠實承諾的義務。
考試合格標準及考生成績發布后,省會計考辦將統一公布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各市州會計考辦應在省會計考辦統一公布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之后兩個月內完成資格審查。
考生可登陸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了解報名所在地市(州)資格審查安排等相關事宜。考生應持《考試登記表》(見附件,考生在網上下載填寫后由單位蓋章,其中事業單位報考高級資格考生須有本人所在單位在表中“單位意見”欄目簽署的“本單位已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副高級職稱崗位尚有空余崗位××個,經研究同意×××同志參加湖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意見)、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照片等資料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由各市州會計考辦工作人員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后續手續。
未在各市州會計考辦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在2015年度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時補辦資格審查。仍不補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不再予以資格審查及發證,后果由考生自負。
自各市州會計考辦發布領證通知之日起6個月內,考生應及時領取本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考生可以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查看各市州領證的通知。到期未領取的,各市州會計考辦不負有保管的職責。
四、綱
采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綱。
五、收費標準
(一)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根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核定會計專業初級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13〕20號),核定我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
(二)中級資格考試。根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收費的批復》(湘價函〔2005〕130號),核定我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45元。
(三)高級資格考試。根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核定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批復》(湘價函〔2005〕34號),核定我省高級會計師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20元,考試費每人100元。
六、會計職稱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為使考生在有限的備考時間內獲得高效率的提升,報名參加2014年會計職稱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培訓的方式,給自己通過考試設置一個捷徑。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其中一個或多個科目進行培訓學習。本站提供2014年會計職稱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請點擊試聽>>
網校除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也根據考生需求,或將以現場面授(定時定點)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電話:010—53688886,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同時,為配合2014年會計職稱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請及時關注2014年會計職稱考試大綱信息,點擊查看>>
附件: 年 考試登記表
附件:
年 考試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 檔案號:
姓 名 | 性別 | 國籍地區 | 考 生 照 片 | ||||||||
工作單位 | 身份證號碼 | ||||||||||
通信地址 | |||||||||||
第一學歷 | 第一學歷畢業時間 | 第一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 | |||||||||
最高學歷 | 最高學歷畢業時間 |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 | |||||||||
參加工作時間 | 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 | 專業技術職稱及取得時間 | |||||||||
報考級別 | 專 業 | 是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 |||||||||
報考科目 | |||||||||||
我已仔細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及考試報名條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關內容。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等有關文件規定; 二、真實、準確提供本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 三、如資格審查發現虛假情況,愿承擔責任,并按規定接受相關處分。 報考人(本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
單位意見 |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 經辦人簽名: 單位負責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章) | ||||||||||
市州或省職改部門資格審查意見 | 經審查,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 經辦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章) | ||||||||||
省資格考試部門意見 | 該同志經全國統一考試,全部規定科目成績合格。 經辦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章) | ||||||||||
考試日期 | 資格證書編號 | ||||||||||
頒發資格證書部門意見 | 該同志具備 資格。 經辦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章) |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所有欄目簽名、蓋章均須齊全,否則省職改辦不予受理。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4、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二、資格審查必須提交的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后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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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湘潭財政局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湘潭財政局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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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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