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丟失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補發手續的考生,請您于2008年11月20日、21日(8:30——16:30),持以下證件辦理新證書領取事宜: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
2、資格考試登記表(入檔表)原件;
3、證書工本費7元/本。
注:會計、經濟、衛生等專業無資格考試登記表的人員,須攜帶符合當年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書及職稱證書。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責任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尊享班-協議退費]
9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初級會計職稱
[考霸通關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