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和駐韶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6〕9號)規定,2016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韶關考區將實行無紙化考試試點;全省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紙筆方式。現將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①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②持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工作時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也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③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第1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3)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4)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市會計人員考試教育中心現場審查報名。
2.高級資格。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規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8月31日。
(三)報考所需基本資料。
1.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持單位審核蓋章后的報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有專業技術資格的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2.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持單位審核蓋章后的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師等財會類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有專業技術資格的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中級、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0日至12日舉行。中級無紙化考試具體安排多少批次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確定。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日至29日;市直(含武江區、湞江區)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3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3月28日至29日下午14:30-17:30。
各縣(市)及曲江區報名點的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由各縣(市、區)財政局在上述報名時間段內自行確定。
(二)報名地點:市直報名點設在韶關市會計人員考試教育中心(地址:惠民北路89號市委黨校學一樓,電話:8761677、8631677),各縣(市)及曲江區報名點設在縣(市、區)財政局內。
(三)實行網上報名。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并按規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需單位審核蓋章)。
網上報名完成后,還需按照上述要求到報名地點進行現場確定并繳費。
六、報名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2016年度我省會計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費按75元/科收取。在市直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時刷卡繳費,不收現金。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2016年度我省高級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在市直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時,只收現金。
以上各級別考試一律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七、注意事項
1.本次報名不再征訂考試用書,如要買書請自行到書店或網上購買。
2.各報名點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按照屬地原則,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切實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特別是會計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現行規定年限,否則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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