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海南省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保障局),相關中央駐瓊單位,各電信運營企業及各有關單
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6〕174號)文件規定,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
通信專業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領導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通信管理局共同負責對我省通信專業考試的指導和監督。資格審核由
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海南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
二、考試級別與科目
(一)初級資格:《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
(二)中級資格:《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中級《通信專業實務》考試科目分:交
換技術、傳輸與接入技術、終端與業務、互聯網技術和設備環境5個專業類別(具體專業類別與范圍見附
件),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選擇其一。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均分2個半天進行。《通信專業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
間均為2小時;《通信專業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通信專業綜合能
力》、《通信專業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通信專業相應級別、類別職業水平證書。
三、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通信專業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
關電信工作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一)報考初級職業水平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專業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中級職業水平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碩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工程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見附件2),其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報名辦法和時間
1、各考生登陸報名網址:http://tx.rkb.gov.cn/。進行在線網上報名。
2、填報信息并打印《考試報名表》,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在《考試報名表》上加蓋公章。
3、網上報名時間為: 5月22日—7月15日,
4、現場資格審核時間:5月25日—7月15日。報考人員于2017年5月25日—7月15日將《考試報名表》
及相關報名材料交到海南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進行資格審核(地點:海口市南沙路49號通信廣場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113室)。申報材料統一規格為標準A4紙尺寸(包括各種復印件及證明材料),須加蓋
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5、請各考生在有效時限內及時報名,過時不再受理。
五、報名人員需提交的材料
1、《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1式2份;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3、相關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須提供證書原件經核驗后退回);
4、本人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張。
六、報名費用
按瓊價費管〔2015〕67號文件執行。
七、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7年9月23日(上午09:00-11:00時;下午14:00-17:00時)。
考試地點:海口市國興大道文壇路2號海南工商職業學院。準考證在網上自行打印。考生憑準考證和
身份證參加考試。
八、公布考試結果和證書發放
考試結果將在省通信管理局網站( www.hnca.gov.cn )上公布。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廳頒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證書。
九、考試大綱和教材
考試采用全國統一大綱及教材。考試報名表、考試大綱、教材等相關資料請上網購買(購書網址:h
ttp://www.tx.rkb.gov.cn)。
聯系人:龍若( 0898-66533695 );王曉玉(0898-66533000)
附件: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類別與范圍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5月5日 2017年5月5日
附件: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類別與范圍
一、交換技術
從事通信網絡交換系統(包括語音、數據等不同平臺信息和電路、路由等不同交換方式)及其管理支
撐系統(如信令網、智能網、監控系統、計費系統等)的體制標準的制定、科研開發、規劃設計、運行
維護、測試計量、系統集成、為客戶解決方案以及為市場提供技術和支撐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傳輸與接入
從事通信網絡傳輸系統(包括有線、無線不同傳輸媒介、各種寬帶速率、基礎數據網如DDN、X25、F
R和ATM等)和接入網系統(包括移動通信基站系統、傳輸監控、同步網系統的體制標準的制定、科研開
發、規劃設計、運行維護、測試計量、技術支持和網絡與資源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終端與業務
從事通信網絡終端系統、通信業務及其管理支撐系統等方面的科研開發、運行維護、技術支持以及為
客戶提供通信終端與業務服務、通信市場開發與策劃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互聯網技術
從事互聯網技術體制標準的制定、網絡設計、網絡優化、網絡監控、計費系統、業務應用、網絡信息
安全等領域的科研、開發、集成、運行維護、管理、互聯互通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設備環境
從事通信網絡電源系統、通信設備工作環境系統(如溫濕度、電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監控系統
的科研開發、規劃設計、生產建設、運行維護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