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招生類型分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和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下同)和函授三種,其中脫產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四年,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五年,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半或三年。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范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本校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嚴禁成人高校在招生宣傳中虛假宣傳,違規承諾,并提醒考生關注知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改革政策相關內容。
各類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教育部頒布復習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確定考試時間,制定試卷評分標準。統考科目按教育部頒布的《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11年版)的要求命題。
二、招生計劃
2018年繼續實施“成人高校報名辦法和分省招生計劃編制改革”工作,區內外成人高校先公布專業目錄,招生計劃數待報名工作結束后確定。寧夏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在報名前公布在寧夏招生的各成人高校及招生專業目錄,未向社會公布的學校和專業不得安排招生。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6〕7號)相關要求,自2017年起,成人高校須統一使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進行招生。各地各高校要以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為依據,參考報教育部備案的2017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嚴格執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時編制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所對應的考試科目按《專科起點升本科專業與統一考試科目對照表》(附件2)執行。
三、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三)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四)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五)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畢業后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
四、報名有關規定及時間和辦法
根據教育部成人高考有關規定,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所有參加2018年寧夏成人高考統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一)外省籍考生在寧夏參加成人高考相關規定
凡在我區報名參加成人高考的外省籍考生(身份證與戶口均為非寧夏籍),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還須提供本人現在我區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機關發放的《居住證》(《暫住證》或在我區實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且只能在《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發放地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確認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無《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的考生不予確認。對于在現場確認中對《居住證》等相關材料把關不嚴出現的問題,將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二)報名時間
2018年我區成人高校招生仍然實行網上報名的辦法。網上報名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報名階段。自8月23日起到8月28日止,考生可登錄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www.nxjyks.cn),進行網上注冊,認真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表》。
第二階段為考生現場確認階段。自9月6日起到9月10日止,考生本人就近到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指定地點辦理照相、采集指紋、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繳費等確認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如果考生只在網上報名,而本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辦理確認手續,本次報名無效。
(三)現場確認及考試地點
1.專升本、高起專、高起本考生就近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指定地點現場確認。
2.符合免試條件進入各類成人高校學習的人員,須在網上填報個人報名信息和院校志愿,同時要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上下載并填寫《2018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試考生申請審批表》,并就近在居住或工作所在縣(市、區)的教育考試中心現場確認。2018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試條件見本規定免試及照顧錄取政策。
3.高起專、高起本考生須在現場確認的縣(市、區)參加考試。專升本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所在地市中心區參加考試。
(四)考生本人現場確認須交驗的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現場確認時將對所有考生使用身份證鑒別儀對考生所持有效身份證進行身份信息采集記錄存檔,同時對考生本人進行指紋采集等。外省籍在我區報考的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暫住證》或在我區實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信息確認。否則,將不予確認,報名無效。外省籍考生的《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確認(簽字、簽章)并保存、備查,并且登記造冊,一式兩份,其中一份在確認結束后的一周內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高招處(《2018年寧夏成人高考外省籍考生登記表》見附件)。
2.現場確認時,專升本考生須提交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及畢業證認證書的復印件。專升本新生入學注冊時,由招生學校負責核驗所有錄取專升本新生專科(及以上)畢業(結業)證書。考生以不符合規定的畢業(結業)證書或以假文憑、假證明、假材料獲取報考和錄取資格,入學后無法在教育部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被取消入學資格、最終無法取得畢業證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須交驗并提交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驗證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否則無效)。
4.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除交驗畢業證書、有關證件、獲獎證書或表彰決定等有關文件原件(交驗后退還本人)和照相、采集指紋、繳費、信息簽字確認外,同時還須提交相應證件的復印件(驗證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否則無效)。同時要提交《2018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免試考生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免試考生的有關材料,由現場確認的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在現場確認結束后的一周內造冊蓋章,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進行備案。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將進行公示并免試錄取入學。
5.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考生應準確填寫、核對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姓名、志愿等重要信息;因疏忽造成個人報名信息錯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6.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寧價費發[2010]42號)文件規定,現場確認時考生每人須交納報名考試費145元。
(五)報考類別和報考志愿的選定
1.報考高起專、高起本的考生不分文理科,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報高起專、高起本學校的專業志愿。
2.報考專升本的考生按學科門類分為文史(中醫)、法律、經濟(含管理)、教育、藝術、理工、農學、醫學八大類,考生可任選一類,并根據所選擇的類別填報專業志愿;非醫學類專科生不得跨類填報醫學類本科專業。
3.考生須根據寧夏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8年寧夏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選報兩個院校和專業志愿。
五、考試
2018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所有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一)考試時間
2018年寧夏成人高等學校高起本、高起專和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為10月27日、28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考試科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
2.專升本考試科目為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其中,政治、英語為統考科目;專業基礎課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隸屬學科門類確定,分別為大學語文、藝術概論、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二)、教育理論、民法、生態學基礎和醫學綜合八門基礎課。
3.2018年我區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繼續實施網上閱卷。網上閱卷對考生答題、用筆和作答規范都有規定,請考生認真閱讀《2018年寧夏成人高考網上閱卷考生答題注意事項》,了解相關要求與內容,提前準備好答題用筆等。
4.各科試卷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專升本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
(三)考試組織
1.考試實施工作規則執行教育部考試中心《2018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
2.高起專、高起本考試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專升本考試由五市所在地中心區教育考試中心分別組織實施。為加強考試管理,考點要相對集中。報名考試人數不足200人的縣(市、區)原則上不設考點,其考生由寧夏教育考試院協調安排到鄰近縣(市、區)考點參加考試。
3.2018年我區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場實施,各考點要確保考場視頻監控系統、報時系統、安檢設備、指紋驗證、無線電作弊防控系統等能夠正常運行。
4.各考點要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認真宣講《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結合作弊防范培訓材料開展防作弊技能和考務培訓工作。
5.對全部考生和監考人員進行違禁物品(如手機、照相、攝像、掃描、手表等設備)檢測和指紋檢測,嚴禁攜帶手機及照相、攝像、掃描、手表等器材進入考場。
6.監考員領取試卷回到考場后,將試卷袋上的考試科目名稱、考試時間等信息書寫到黑板上并提醒考生確認。
(四)評卷和成績通知
2018年寧夏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網上評卷工作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進行。
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向社會公布,不對考生查卷。11月下旬考生可登錄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www.nxjyks.cn)查詢本次考試成績。
六、錄取
2018年寧夏成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統一負責組織實施。
(一)錄取原則
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須堅持按需培養、德智體全面衡量、確保質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學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處理本校錄取過程中的遺留問題。寧夏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二)錄取分數線的確定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統一考試的科目劃定。寧夏教育考試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精神和成人招生計劃編制改革后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的考試情況提出我區成人高校最低控制分數線方案,由自治區教育廳審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執行。
(三)錄取工作要求和時間
1.我區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錄取工作一律在本學校或本單位網上進行;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可向錄取點派駐聯絡員,辦理相關事宜。
2.成人高校招生計劃調整工作在錄取前進行。考試成績統計結束后,寧夏教育考試院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線生源情況。上線生源數大于原招生計劃數的院校應盡早向計劃管理部門申請調整招生計劃,所有成人高校必須統一在教育部的“生源與計劃系統”網上進行招生計劃的調整。
因考生較少及學校招生計劃不足開班名額而調整專業的上線考生,由招生院校征求考生本人意見,經考生本人書面同意后可調整到同類別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專業錄取。
3.依據學校上線人數和招生計劃,將考生檔案按考生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給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審查并提交錄取新生名單,由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批通過;招生學校按審批后的錄取名單簽發錄取通知書。
4.為確保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點) 要及時與寧夏教育考試院聯系,查詢本校生源情況,調整錄取計劃,制定錄取方案;錄取工作開始后,及時下載考生投檔信息,按時上傳錄取信息。
5. 錄取工作將于12月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018年寧夏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集中錄取的辦法進行。
6.考生可于2019年1月下旬登錄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www.nxjyks.cn)查詢本人錄取情況。
(四)免試及照顧錄取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本人所在單位和招生學校簽署意見,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后,可免試錄取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招生學校簽署意見,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后,可免試錄取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向招收成人本科學歷教育的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由招生院校進行資格審查并簽署意見,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查備案,并在寧夏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后,可免試錄取入學。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地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3年1月1日前出生)。
6.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
(2)具有殘疾人證明證書的考生。
符合4、5、6條照顧政策的考生(除少數民族考生和年滿25周歲考生)必須于報名時交驗和提交相應的原始證件與復印件。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對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將審核后的考生(除少數民族考生和年滿25周歲考生)名冊與有關證件復印件上報寧夏教育考試院,以便提供享受照顧政策的依據
符合以上兩項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取最高一項加分作為附加分。
(五)新生入學復查
錄取新生入學后,學校應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七、組織領導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牽涉面廣,招生類別多,招生對象和條件各不相同,任務繁重。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國家教育統一考試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成人高考安全,切實加強對成人高考工作的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逐級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各地高校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高考、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教育行政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教育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充分發揮國家教育統一考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集中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中心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強對試卷流轉環節全過程、全鏈條監管,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標準化考點管理,把好考場入口關,著力抓好考務實施和考場管理,確保考風考紀嚴明有序。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要切實加強宣傳教育,使全社會和廣大群眾、考生了解成人高等學校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各成人高校和函授站要加強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有效開展誠信考試教育宣傳,營造良好的考試輿論氛圍。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要繼續有效地防止大規模、有組織的跨省異地報考行為的發生,確保今年考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各地要加強對輿情和應急事件的監測、研判,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并落實應急保障,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要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考試招生公正公平,嚴肅考試與招生紀律,堅決杜絕和抵制徇私舞弊。對招生考試中出現的各種違規現象,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本規定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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