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南京考區)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財政局、人社局及江北新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19]50號)精神,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0年5月舉行。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二、報名時間及流程
(一)網上報名:2019年11月1日至30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含工作、學籍或戶籍在本市的在職在崗人員、在校學生及其他人員),登錄財政部統一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或登錄“江蘇會計考試”(http://kjexam.jscz.gov.cn或http://kjexam.jsczt.cn),選擇對應的轄區進行報名,根據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照片。
網上繳費:2019年11月1日至12月5日。
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及時繳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繳費成功后,考生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是否下載打印電子收據,考試管理機構不再出具紙質票據。(提示:考生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重復操作繳費環節。)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規定,江蘇省202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報名費,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
(三)打印準考證
2020年4月28日-5月8日,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考生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20年5月9日開始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考生根據自愿原則,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訂購相關考試教材。
四、成績查詢
初級資格考試成績于全部考試結束后兩周內統計完畢。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五、資格審查及證書發放
凡參加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視同承諾符合報名條件,報名成功后直接參加考試,不需要接受考前現場資格審查。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當年年底前,南京市財政局會在官方網站(hppt://www.njcz.gov.cn/)及“南京財政” 微信公眾號上及時發布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的時間和地點。南京考區考生在領取初級資格證書時,應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以上學歷證書或者學歷證明(取得證書時間截至2020年7月);
3.在職在崗人員工作屬地證明;在校學生學籍證明;其他人員戶籍證或居住證。
各區財政局只發放資格證書,不再發放《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在發放資格證書時,應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條件或者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發放初級資格證書,取消考試成績,并記入會計人員信用檔案。
六、其他事項
(一)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各區財政局要提高服務意識,負責本區的政策咨詢。對考生提出的疑問,應現場答復,無法現場答復的,要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級管理機構反映,得到反饋后及時回復考生。廣大考生應通過各級財政部門的官方網站了解相關考試政策和信息,并及時向報考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咨詢相關事項,謹防上當受騙。
(二)加強會計誠信建設。各區財政局應重點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強化會計職業道德約束。對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相關條款規定,取消其考試成績,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強化各環節考務工作。承擔無紙化考試工作的區應在規定時間前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的檢測等工作,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按照全國會計考辦《關于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等文件的通知》(會考〔2019〕4號)要求,切實履行考務工作主體責任,確保南京考區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順利平穩完成。
南京市財政局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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