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經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更好地適應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要求,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等有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該通知自印發2020年1月8日起施行,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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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件主要有哪些變化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共設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高級經濟實務》一個考試科目,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
將原有的15個專業類別調整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變動如下:
(1)原工商管理、商業經濟合并為工商管理專業;
(2)原公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運輸、郵政專業合并為運輸經濟專業;
(3)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專業合并為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
(4)知識產權為新增專業。
(5)農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人力資源管理、旅游專業保留不變。
初級、中級和高級高級經濟師考試均按上述10個專業設置,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設置
經濟師考試成績有效期由“一年”改為“兩年”,實行滾動管理!自2020年起,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成績滾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后,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用人單位不再組織與高級經濟師職稱相關的考試。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職稱名稱為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專業的職稱名稱為助理知識產權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其他專業在職稱名稱后標注,如經濟師(金融)、經濟師(財政與稅收)等。
經濟師改革官方通知匯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及《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答記者問
人社部修訂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2020年經濟師證書變化!這2個專業頒發人力資源管理師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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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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