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開通,根據《關于湖南省202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11月8日9:00 — 11月12日17:00。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2021年度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考區承接能力統籌設置考點。具體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4個科目,所有考試科目均采用閉卷、紙筆考試。其中,《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書寫2種方式作答。
(二)為保證考試科目調整平穩過渡,2020年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其保留成績按照下表對應關系轉換至新科目,該科目保留成績有效期仍按2年一個周期進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績的,均對應至《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2020年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未報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績順延至2022年。
(三)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成績除零分、缺考、違紀外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成績復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或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應試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五)應試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考試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六)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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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