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文件
粵會考辦〔2013〕3號
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問題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委):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會計、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3〕123號)和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3〕19)號)有關規定,現將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高級會計實務》科目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以上的人員,其成績3年內有效。
三、國際商務師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國際 |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 | 100分 | 60分 |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 | |||
業務外語 |
四、根據我省考生成績實際情況,2013年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不設省合格標準線。
五、我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已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中、高級資格全部實行網上閱卷,不能查詢原始試卷。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疑問的,可以查詢各大題得分情況。
考生填寫《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附件),寄送至廣東省會計考辦(地址:廣州市倉邊路26號3樓,郵編:510030,聯系電話:83188555)辦理成績復核手續。成績復核申請時間為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節假日除外,郵寄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廣東考區).doc
姓名 | 工作單位 | |||||
通信地址 | ||||||
郵政編碼 | 手機號碼 | |||||
身份證號 | 準考證號 | |||||
申請復核考試科目 | 原成績 | |||||
復核結果:
第一大題: 分 第二大題: 分 第三大題: 分 第四大題: 分 第五大題: 分 第六大題: 分 第七大題: 分 第八大題: 分 第九大題: 分 合 計: 分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一式兩份,復核結束后,一份交考生本人,一份由省會計考辦存檔。
2.自成績復核通知發布之日起60天內給予答復。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中大網校國際商務師考試網在線訂購企國際商務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4年國際商務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大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組織的國際商務師考試培訓。
編輯推薦: | |||
2014年國際商務師考試報考指南 | |||
2014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試題庫 | |||
2014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資料庫 |
更多關注:2014年國際商務師考試時間 考試題題 輔導資料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