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吉林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審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1年5月14日、15日舉行。現就做好我省2011年度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全省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交費。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2日至31日,補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
考生可直接登陸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test.acc.gov.cn/或http:// kzp.mof.gov.cn)及“財政部全國會計行業管理網”(網址:http://www.acc.gov.cn)進行網上報名。
(二)網上報名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選擇考區,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網上報名時應選擇“長春市中省直考區”,各市(州)考生可根據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就近選擇考區。對于未持有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不得在我省進行報考。
2、選擇考試。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考試級別、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在打印報名表前,填報的信息可以修改。
(注:2010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11年度網上考試報名時請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獲取本人2010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填寫錯誤導致2011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10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4、上傳本人照片。上傳的照片必須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照面,且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質量不合格的,考生須重新上傳。
5、打印報名表。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三)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10月12日至31日,補報名確認時間:2010年12月4日至12日(各報名點周六、周日是否休息,請報考人員以當地財政部門的通知為準)。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按所選擇的考區,到當地財政管理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和交納考試費用。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四)現場確認地點:
今年駐長中、省直單位報名及考務工作委托長春市財政局負責,報考單位或個人統一到長春市財會人員培訓服務中心辦理(長春市朝陽區錦水路1097號,錦水路與永安街交匯處、長春賓館西側)。
各市州確認地點:由當地財政部門自行確定后發布通知,告知報名考生。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原件。
3.身份證及復印件1張(復印件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按吉林省會計網(http://www.jlkj.gov.cn)通知的時間及地址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 注
|
會計
|
5月14日
|
初級資格:
上午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下午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
上午 9:00—11:30
財務管理
下午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
考生可攜帶黑、藍色簽字筆、鋼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非立式、無存儲功能),其他與考試相關物品不得帶入考場座位。
|
5月15日
|
中級資格:
上午 9:00—11:30
經濟法
|
三、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會計
|
初級
|
高中以上學歷
|
有會計證
|
中級
|
大學專科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
|
大學本科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
||
雙學士學位、
碩士研究生班畢業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
||
碩士學位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
1、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年限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為起始時間,累計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年限方能進行報名。
編輯推薦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考試用書進入中大網校網上書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