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的通知
參加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2017年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1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公布,我市將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的相關要求,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通過考試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考后復核材料。
一、提交材料復核方式
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務,本次提交考后復核材料采取網上提交的方式,無須到現場提交。考生可通過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頁“系統入口”進入“網上業務辦理系統”(https://sz12333.gov.cn/tip/),具體提交程序和方法見《網上業務辦理系統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6)。
二、網上提交考后復核材料時間
2018年1月 31日10:00至2月6日17:00
三、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1 .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 年限 |
本 專 業 | 結構工程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橋梁與隧道工程 建筑與土木工程 | 工學碩士、工程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 2016年 |
工業與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 2016年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
| 2016年 | ||
專科畢業 | 1年 | 2015年 | ||
相 近 專 業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工程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 2016年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 2016年 | ||
專科畢業 | 1年 | 2015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 1年 | 2015年 |
2. 1971年(含1971年)以后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筑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筑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
(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Ⅰ類人員 | Ⅱ類人員 |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 畢業 年限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 畢業 年限 | |||
本 專 業 | 結構工程 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橋梁與隧道工程 建筑與土木工程 | 工學碩士、工程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4年 | 2013年 | 6年 | 1991年 |
工業與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4年 | 2013年 | Ⅱ類人員中 無此類人員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 5年 | 2012年 | 8年 | 1989年 | ||
專科畢業 | 6年 | 2011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專 業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工程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5年 | 2012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6年 | 2011年 | 9年 | 1988年 | ||
專科畢業 | 7年 | 2010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 8年 | 2009年 | 12年 | 1985年 |
注: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年限 | |
本 專 業 | 工業與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橋梁與隧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2年 | 2015年 | |
普通大專畢業 | 3年 | 2014年 | |||
成人大專畢業 | 4年 | 2013年 | |||
普通中專畢業 | 6年 | 2011年 | |||
成人中專畢業 | 7年 | 2010年 | |||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年限 | |
相 近 專 業 |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建筑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4年 | 2013年 | |
普通大專畢業 | 6年 | 2011年 | |||
成人大專畢業 | 7年 | 2010年 | |||
普通中專畢業 | 9年 | 2008年 | |||
成人中專畢業 | 10年 | 2007年 | |||
不具備 規定學歷 |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 | 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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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上傳的材料
1. 《2017年度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附件5);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3);
4. 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
5. 工作業績證明材料(不具備學歷者)的原件;
6. 基礎考試合格,并且學歷及專業設計工作年限符合條件,申請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供基礎考試合格的成績單原件。
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均須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傳提交。考生報考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字上傳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五、注意事項
(一)相關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國家規定,對逾期未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提交考后復核材料和考后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二)完成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12日內請保證手機暢通,接收復核結果;也可根據系統提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詢復核結果。考后復核通過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的證書發放通知,可在網上《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申請深圳市郵政局的證書快遞到付服務或按時到現場領取證書。
(三)深圳市考試院聯系電話:0755-88100099。
附件:
2017年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人員名單.xls
2017年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doc
深圳市考試院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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