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辦公室聯合發布《關于公布自治區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新人社辦發〔2015〕33號),明確自2014年起,自治區將劃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
《通知》指出,根據新黨辦發〔2012〕28號文件精神及自治區實際,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為:
一、會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各科目自治區合格標準為55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全國線60(含60)分以上。
二、會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自治區合格標準為5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全國線60(含60)分以上。
三、考試成績可通過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ww.kjzgks.com)和新疆財政廳網(www.xjcz.gov.cn)查詢。
四、考試合格人員在辦理證書時,需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登記表》一式一份,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報《新疆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盤并填寫《申領專業技術資格花名冊》一式兩份,統一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相關證書后,到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蓋章。考生不得自行辦理。
對相關銜接問題解答如下:
問題之一: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如何劃定?
答案: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實行一年一定。在每個考試年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共同研究劃定當年度自治區合格標準。從2014考試年度開始實施。
問題之二:2014年度中級資格合格人員如何確定?
答案: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實行2年滾動,即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科目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成績合格即為中級資格合格。2014年度中級資格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有以下2種情況:
1、參加2014年度三科目考試,成績均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
2、參加2014年度部分科目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同時,2013年度其他科目考試成績達到全國合格標準。
問題之三: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頒發何種證書?和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何區別?
答案: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頒發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自治區范圍內享有和全國同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同等效力。
問題之四:取得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后,能否再繼續考取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答案:取得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后,可以繼續考取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問題之五: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如何辦理?
答案: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辦理途徑和方式與全國證書相同。由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負責辦理,通常在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后的3-6個月開始受理。具體辦理證書事宜考生可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咨詢電話:6223640 623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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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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