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新區財政和國資管理局、高新區財政社保局,市直和中央、省駐茂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6〕9號),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舉行,茂名考區中級資格考試將實行無紙化考試試點,全省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紙筆方式。為了做好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茂名考區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①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②持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工作時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也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③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第1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3)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4)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財政局報名點現場審查報名。
2、高級資格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規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8月31日。
(三)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網上報名。
茂名考區中級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考試試點,根據《關于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考區年滿50周歲以上考生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會考辦函〔2016〕2號)精神,年滿50周歲(截至2016年9月10日)以上考生可以選擇計算機作答或者紙筆作答:
①選擇計算機作答的考生,請選擇當地報名點進行報名;
②選擇紙筆作答的考生,請選擇“廣東省直”報名點進行報名,并到省直考區考場參加考試(省直采取網上繳費、考后審核方式報名;省直考區考場設在廣州市,實行紙筆考試)。
(四)現場確認和繳費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務必到所選定的報名點辦理資格審查確認、繳費手續。逾期不辦,視為無效報名。
1、現場確認時間: 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00。
2、現場確認地點:現場確認和繳費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市直(含茂南區)及中央、省駐茂單位的考生到茂名市財政局(會計服務窗口)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各區、縣級市的考生到當地財政局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
3、現場確認提交的材料
(1)中級資格
①經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信息表》(自行上網打印);
②考生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③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張;
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完成記錄1份(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誠信檔案查詢并右鍵打印)。
(2)高級資格
①經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信息表》(自行上網打印);
②考生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師等財會類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③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張;
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完成記錄1份(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誠信檔案查詢并右鍵打印)。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中、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0日至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財務管理 | 第一批次無紙化 |
14:00-16:30經濟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 |
14:00-16:30財務管理 | 第二批次無紙化 | |
9月12日(星期一) | 9:00-11:30經濟法 | |
14:00-17:00中級會計實務 |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I1日。考試時間為9: 00-12: 30。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6年9月9日前,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六、報名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費按75元/科執行,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2016年度我省高級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七、考試教材
需要征訂考試教材的考生請自行登陸:
http://www.gdkjxh.com/home(廣東省會計學會)——書籍增刊(在線購物)——教材征訂——職稱教材”進行網上征訂,網上繳費,快遞送達。現場不再接受征訂。
八、合格領證
中級資格考試合格的考生到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領取資格證書(聯系電話:3916623,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9號大院人社局大樓五層)。高級資格考試合格的考生由茂名市財政局會計科代發合格證明(聯系電話:2276058,地址:茂名市雙山三路13號大院)。
九、各區、縣級市財政局報名地點及電話
地 址 | 聯系電話 | |
市直 | 茂名市雙山三路13號大院 | 2276058 |
電白區 | 電白區水東鎮海濱三路38號 | 5121515 |
信宜市 | 信宜市新尚路2號 | 8815264 |
高州市 | 高州市中山路169號 | 6661645 |
化州市 | 化州市羅江南路13號 | 7231562 |
十、其他要求
(一)各區、縣級市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二)各區、縣級市要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表、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特別是會計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現行規定年限,否則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現場審核確認時,如有50周歲以上選擇紙筆作答的,請務必告知考生重新選擇“廣東省直”考區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切實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四)報名結束后,請及時將收取的考務費全額上繳茂名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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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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