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 建設局、建委、規委):
根據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礎考試
注冊工程師(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基礎考試合格標準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一)注冊結構工程師(含一級、二級)專業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80分)。
(二)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準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三、請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合格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 按要求逐項填寫《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2015年3月20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備案,備案數據將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5 年 2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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