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相關問題解答
1. 問:今年考試報名的方式、時間和網址是什么?
答:今年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付費。報名網站為上海財政網(www.czj.sh.gov.cn),第一階段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4日10:00開始至3月18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8日10:00開始至3月31日24:00結束。
網上注冊完成后,請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相關報名流程和有關要求后進行操作。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請務必牢記報名注冊號和密碼。
2. 問:持有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能否在本市報考?
答:如果考生符合各項報考條件,持有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也可以在本市報考。
3. 問:今年是否開展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
答: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中級資格開展無紙化考試試點的要求, 2016年本市將在部分區縣實行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試點區縣及限報人數,以上海財政網公告及報名系統設定為準),其他區縣繼續實行紙筆考試。因試點區縣考試機位有限,本市無紙化考試試點將采取“自主選擇是否參加無紙化考試,試點區縣不再組織紙筆考試,無紙化考試報名人數設定上限且滿員停止報名”的方法。未能成功報名無紙化考試的考生,可選擇其他區縣報名參加紙筆考試。
“無紙化考試”是指在考試時無紙質試題本和答題卡,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進行答題。
4. 問:如何理解會計工作年限?
答:根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規定,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中關于“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5. 問:對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所持學歷有何規定?
答: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具備大專(含)以上學歷,并符合相應級別的學歷要求。
6. 問:報名時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的考生,何時畢業才能報考今年的中級資格考試?
答:下表列示了報名時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院校不同學歷水平的考生(指入學前未曾從事會計工作),今年報考中級資格考試最晚的畢業時間。只有在下表所列時間之前畢業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方可報名參加2016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學歷 | 報考中級資格者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時間要求 |
大專 | 2011年12月31日前 |
本科 | 2012年12月31日前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2014年12月31日前 |
碩士學位 | 2015年12月31日前 |
博士 | 無年限要求 |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已取得經濟、統計、審計等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 | 無年限要求 |
7. 問:對于不同學歷水平的考生,何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報考今年的中級資格考試?
答:下表列示了不同學歷水平的考生,今年報考中級資格考試最晚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間。只有在下表所列時間之前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方可報名參加2016年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學歷 | 報考中級資格者會計從業資格取得時間要求 |
大專 | 2011年12月31日前 |
本科 | 2012年12月31日前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2014年12月31日前 |
碩士學位 | 2015年12月31日前 |
博士 | 無年限要求 |
8. 問:對于不同學歷水平的考生,何時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才能報考今年的高級資格考試?
學歷 | 報考高級資格者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取得時間要求 |
大專 | 2011年12月31日前 |
本科 | 2012年12月31日前或2011年12月31日前 |
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2013年12月31日前 |
博士 | 2014年12月31日前 |
9. 問: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應具備什么條件?
答:港澳臺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規定,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
10.問:2015年已在外省市參加中級考試并通過部分科目的考生,今年能否在上海報名參加考試?
答:此類考生可在上海報名考試。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2016年通過了全部科目考試,只能在上海領取中級資格證書。
11.問:網上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答:(1)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相關文件,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繳費確認后,無法辦理退費和退考。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3)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報考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4)報考人員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5)通過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并按時繳清費用,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
(6)報名成功并按時繳費后,可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
(7)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打印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8)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但繳費一旦確認后,報名信息將無法改動。
12.網上支付如何操作?是否必須使用考生本人的銀行卡才能進行網上支付?
答:報考人員憑任何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且帶有“銀聯”標記的銀行卡,按照網上付費演示,進入銀聯電子支付系統平臺,即可辦理網上支付。因此,凡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推薦使用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均可辦理繳費,不一定使用報考人員本人的銀行卡。咨詢網上繳費的相關問題,請撥打銀聯客服專線95534-6。
13.問: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如何報名?
答: 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2016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至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徐匯區漕寶路120號內40號樓受理大廳)辦理資格審查手續。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報考。
14.問:如何理解網上報名系統中的 “地市”和“報名點”?
答:報名系統中的“地市”和“報名點”,是指考生選擇的考場所在區縣。中級資格考試均安排在報考人員選擇的區縣轄區學校。其中,中級考試的考場由計算機隨機編排,高級資格考場統一安排在上海市區,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15.問:今年報名是否繼續實行承諾制?網上報名承諾如何操作?
答:為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本市繼續實行報名承諾制度。報考人員應通過網上報名流程,簽署承諾書。
16.問:違反承諾的報考人員將承擔什么后果?
答: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2號令)規定,對偽造、虛報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資歷證明的考生,將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取消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當年考試成績。
17.問:上傳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版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夠、格式為JPG,所占數據容量為15K以下,寬高比例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統指定照片處理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以便符合上傳照片的要求,照片處理軟件自帶處理演示)。上傳的照片主要用于制作準考證、合格人員登記表、合格證書等。上傳照片成功后,可在《報名表》右下方查看本人的照片,且無法修改或再次提交。
18.問:報名費與考務費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根據本市物價管理部門的規定,報考中級資格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每科應交考務費40元。報名費、考務費以及訂購考試用書的款項等,均應在報名時通過網上銀行一次性支付。報考高級資格,免交報名費和考務費,但訂購考試用書的,應按要求支付訂購費用。
繳費時間與網上報名時間相同,逾期未成功繳費視為報名失敗。
19.問:如何訂購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
答: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修訂的考試大綱,考試輔導教材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和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可在網上報名的同時,一并辦理訂購手續。
20.問:本市有無會計高級資格考前輔導班?如何聯系?
答:考生可自愿參加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高級會計師網上輔導,網址為http://sa.esnai.net。
21.問:考生訂購的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如何領取?
答:為方便考生領取考試用書,本市今年繼續提供快遞送書服務,考試用書抵達本市后,一般將于一周內送達考生。
(1)每位考生訂購考試用書時,最多只能選擇相應考試級別中的一套考試用書。在此范圍內,無論選購幾本考試用書,考生均需支付8元快遞費。報名費、考務費收據和考試用書的發票,一并隨快遞送達。有關操作要求和說明,詳見報名操作流程。
(2)快遞送書服務僅限本市范圍,若考生填寫的送達地址為外省市,概不送達。
(3)根據全國會計考辦的規定,中高級資格報名于2016年3月31日結束并由本市統計上報全市訂書情況后,出版社才能將本市訂購的全部輔導用書集中發送本市。本市收到后,還需整理和分裝,然后才能快遞送達考生。正常情況下,考生可在4月下旬收到所訂的考試大綱和輔導用書,敬請考生耐心等待。
(4)快遞送書聯系電話:63784527。
22.問:如何領取發票和收據?
答:(1)選擇快遞送書服務的考生,報名費、考務費收據和考試用書發票,將隨快遞一并送達。
(2)不訂購考試大綱及輔導用書的考生,應于2016年4月8日前,直接到相關區縣財政部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提供報名注冊號領取收據。2016年12月31日前未領取發票和收據的,視為放棄。
23.問:何時打印準考證?
答:考生請于2016年8月29日10:00至9月4日24:00時限內登錄上海財政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上述時限內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24.問:何時可以查詢考試成績?
答: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6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進度安排,預計將于2016年10月25日前,通過上海財政網及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成績查詢”欄目公布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考生可自行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考試管理部門不再另行發放成績單。
25.問:如果考生在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或準考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參加考試前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帶照片)。遺失準考證的考生,請在準考證打印時限內再次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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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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