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結構工程師審核時間
2014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為9月6、7日。根據《河南2014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河南2014年結構工程師報名時間為6月20日9:00至6月30日17:00,2014年河南結構工程師審核時間詳情如下: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20日9:00至6月30日17:00。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并下載《2014年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下稱《資格考試報名表》),否則視為未成功報名。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6月21日至7月1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確定,省直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考生狀態在網上設置為“資格審核通過”,并于2014年7月7日前將《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以電子郵件形式發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
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于2014年7月3日前將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以下資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2份;
(2)《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附件1)2份;
(3)學歷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反映職業實踐時間和設計業績的證明;
(6)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信息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考生報名基本信息Excel電子表格(內容包括: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專業、報考類別)。
(7)基礎科目考試已通過報考專業科目時,需附基礎科目考試通過成績單;
上述資料經現場核對后原件退回,復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單位要對各種證件的真實性負責,各種證件復印件上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往年參加考試未達合格標準的續考人員只需提供《資格考試報名表》2份及往年參加考試未達合格標準的準考證,并在《資格考試報名表》注明原準考證號即可。
現場資格審查程序:
各省轄市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將資格審查資料交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到到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改)部門資格審查;免試科目的考生,經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初審后,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樓D525B房間)進行資格終審。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和《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送交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
各省直管縣(市)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將資格審查資料交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到到原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改)部門資格審查;免試科目的考生,經原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初審后,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樓D525B房間)進行資格終審。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和《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送交原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
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及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條件匯總《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并攜帶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樓D525B房間)資格審查。省直單位將通過資格審核考生的《資格考試報名表》、《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在規定時間內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考試報名工作由檔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組織報名,檔案存放在省轄市的按省轄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程序辦理,檔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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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