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考后資格審查的公告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省職改辦、省會計系列職改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職改辦﹝2014﹞3號),現將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事項公告如下:
1、2015年3月11日起開始資格審查,2015年4月10日前結束資格審查。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在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本地區初審工作,省職改辦于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全部復審工作(含有疑問考生再次資格復審)。
2、成績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考試登記表》(見附件,必須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其中一寸照片粘貼到《登記表》上),到各市州職改部門指定地點集中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本人應到現場,確有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達現場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必須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2013年錯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資格審查時補充資格審查。
3、考生無特殊情況應按規定時間和相關要求參加當年度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逾期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僅可參加下年度一次資格審查。
4、各市州職改部門必須仔細審查成績合格考生的報考條件,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填寫《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蓋章確認并形成電子版。
5、各市州財政部門應在本地區初審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將初審合格考生《考試登記表》,以及加蓋“與原件核對一致”印章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各市州職改部門已蓋章確認的《201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紙質版(含電子版),整理上報到省會計考辦進行成績確認蓋章并送省職改辦復審。
6、省職改辦對成績合格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7、各市州財政部門依據省職改辦復審結果打印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的資格證書,并將資格證書、《考試登記表》送省職改辦蓋章。市州財政部門將制作完成的證書及《考試登記表》帶回并負責發放。
8、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職改辦、省會計系列職改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職改辦﹝2014﹞3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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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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