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兵團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師職改辦、考試管理機構,兵直各單位職改辦: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8]44號)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8年5月17、18日舉行。現就兵團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報名條件如下:
1、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⑷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初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報名參加中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⑵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⑶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⑷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⑸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應合并計算。
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具備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詳見兵人明傳[2001]34號,或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www.btpta.gov.cn)。
二、考試科目和考試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 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08年10月23——11月9日
2、報名辦法: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兵團實行網上報名。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并申請參加考試的人員(注意:經與自治區會計考辦協商,凡在兵團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在兵團報名點報名,否則考試合格不予發放合格證書),可按照以下報名程序報名:
第一步:網上注冊
⑴報考人員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閱讀報名條件、報名流程、考生須知等相關信息;
⑵報考人員按照報名流程填寫個人真實信息,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出《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首次注冊成功后,可憑網絡報名注冊號及密碼,重新登陸網上報名系統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注冊,逾期將無法報名。
第二步:現場確認。網上注冊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07年11月5—9日期間,攜帶《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和身份證原件到網上注冊時選擇的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簽署承諾書、現場照相、繳納考試相關費用。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視同自動放棄報名。
(三)報名資格審查
此次考試報名為考后審查,現場確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考試結束后,初級資格全科合格的考生和中級資格成績全科合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持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相關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領取資格證書,其他考生無需進行資格審查。
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考試管理機構將依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和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撤銷其報考資格,取消其考試成績,不頒發資格證書。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師考試管理機構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各地考試管理機構需在規定的時間將確認合格的考生上報兵團考試中心。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合理設置若干考試報名信息確認點,公布考試報名條件、報考人員須知、現場確認程序、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積極為考生做好服務。
四、考試用書
可在人事考試中心訂購,也可在會計職稱考試網上直接訂購,點此進入>>
五、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07年10月2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公布兵團2008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方式、網上注冊及現場確認時間等。
2、2007年10月23日—11月9日,考生登陸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注冊。
3、2007年11月5日—9日,各地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并完成本地區2008年度考試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工作。
4、2007年11月30日,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兵團考試中心報送《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附件1)
5、2008年2月2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兵團考試中心報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點安排。
6、2008年4月20日前,各地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7、2008年4月3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送兵團考試中心。
8、2008年5月15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9、2008年5月17、18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7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8日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10、2008年7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11、2008年8月1日,各地考試管理機構以書面形式向兵團職改辦上報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情況及電子數據。
12、2008年11月20日前,對2007年及以前年度檔案號、身份證號錯誤,不能正常合成成績的,由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報告,填寫《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成情況表》,上報兵團考試中心。
五、收費標準: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2008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科40元,即初級資格(兩科)總計收費97元;中級資格(三科)總計收費135元。
請各師接此通知后,及時公布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起始時間、地點、辦法,抓緊時間做好考務工作。
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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