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的通知
參加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和考生信息表定于近期發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
在深圳市報名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2016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合格并經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審核通過的深圳考生(詳見附件1)。
二、發放方式
為進一步方便考生,為考生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證書和考生信息表將采取郵政快遞和現場領取兩種方式發放,考生可自愿選擇。
選擇郵政快遞的考生,只需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郵遞申請登錄”進行申請即可(無時間限制);選擇現場領取的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的地點領取。
三、郵政快遞
(一)服務區域
郵政快遞服務的投遞區域僅限于廣東省。
(二)申請流程及投遞事宜
1. 即日起可通過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頁“深圳市人事考試證書郵遞申請入口”進入“郵遞申請登錄”(https://sz12333.gov.cn/wb/zsyd.jsp)進行申請,根據頁面提示輸入考試信息、個人身份信息進行登錄,按要求填寫準確的投遞地址等信息并保存提交,提交成功將視為申請郵遞服務成功。
2. 成功申請郵遞服務的考生證書和考生信息表將于申請成功后的一周內交深圳市郵政局投遞,逾期未收到證書和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請聯系市郵政局羅先生,聯系電話:15118028656。
3. 簽收郵政快遞的證書和考生信息表時,須提供收件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并簽名確認方可領取。
(三)資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 資費標準:15元/人。
2. 支付方式:郵政到付(郵政快遞資費由郵政送件人員直接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項
1.建議使用360瀏覽器或火狐瀏覽器進行操作。
2. 務必填寫真實、準確、詳盡的投遞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投遞信息錯誤或者不詳盡及超出服務區域而造成證書未能及時投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現場領取
現場領取證書和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請在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的地點領取,現場領取時間結束后,逾期未領的證書將轉入后臺歸檔,未領取證書的考生需通過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頁“深圳市人事考試證書郵遞申請入口”進入“郵遞申請登錄”(https://sz12333.gov.cn/wb/zsyd.jsp)進行申領。
因故不能本人領取證書和考生信息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憑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代為領取。
(一)領取時間
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二)領取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人事考試業務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層(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交通指引:乘坐地鐵羅寶線至竹子林站下車,B1出口;乘坐公交車至福田交通樞紐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園站下車。
五、其他事項
(一)證書和考生信息表領取后,請妥善保管,切勿損壞、遺失,如損壞、遺失后果自負。考生信息表作為考試檔案,需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
(二)電話:0755-88100099。
附件:1.
深圳市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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