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國家稅務局
鹽城市地方稅務局
鹽人社〔2011〕36號
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 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市直及省屬駐鹽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稅局、地稅局《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 [2010]552號)文件精神,現將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共同負責我市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二)我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的審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共同負責。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牽頭協調本地稅務管理部門并轉發文件等工作,并負責本地報考人員相關證件驗證及資格初審工作。終審由省統一進行。
(三)考試大綱和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由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共同負責。報名及信息的采集、匯總和上報等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四)各地要認真做好準備工作,及時向社會發布考試公告。
請嚴格按《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計劃》(附件)安排做好有關工作,以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考試時間和考點設置
(一)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
(二)我市考點原則設在鹽城市市區,具體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名組織
(一)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我市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31日。報名網站為鹽城人事考試網,網址為: http://www.ycks.gov.cn。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于2011年2月14-15日將有關材料送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資格審查,地點:鹽城市東進路88號東南辦公樓一樓大廳,聯系電話:86668212、86668515、86668104。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縣(市、區)考生的相關材料,應先到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驗證。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四)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市、縣兩級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會同省國稅局、地稅局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四、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者。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1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香港、澳門居民依據報名條件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請各地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文件精神,同時在報名時,必須采集國籍地區信息,單獨標注。
五、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人員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六、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7日開始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九、教材征訂及培訓
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征訂考試大綱和教材,及約定培訓有關事宜。 推薦培訓:中國注冊稅務師考試網
十、其他
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政策咨詢電話:86668214。
鹽城市地方稅務局網址: www.ycltax.gov.cn
附件: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計劃
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國家稅務局 鹽城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31日 |
網上報名、網上支付。報名網站為鹽城人事考試網,網址為: http://www.ycks.gov.cn。 |
2011年2月14-15日 |
受理新報考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
2011年3月底前 |
我市上報報考人員信息、報名表及報名統計表等有關材料 |
2011年6月7日開始 |
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
2011年6月17日至 |
考試。各科時間安排: |
2011年8月下旬 |
省公布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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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信息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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