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務必于4月24日至5月9日期間打印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遼寧省財政廳《關于2017年度遼寧省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遼財會〔2016〕591號)文件規定,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4月24日0:00至5月9日23:59。請報考人員務必在上述時限內登陸“遼寧會計網”,在網站首頁右側“綜合服務”項下的“初、中級職稱考試”欄目中選擇“打印準考證”,輸入身份證號碼進行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者將被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不予辦理退費,責任自負。望廣大報考人員理解并相互轉告提示。
請報考人員做好各項應考準備工作,提前查看考場周邊的交通及相關情況,計算好出行時間和方式,避免影響考試。
祝全市參加2017年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取得好成績!
附件:《遼寧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
沈陽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遼寧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以下稱“考試”)的正常考試秩序,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開考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經監考人員核對準考證和身份證后,完成電子簽到及身份校驗,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左上方,以備檢查。
第三條 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用紙和演算用筆,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
第四條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除準考證、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應設置成關機或靜音狀態)存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物品存放處,違者按違紀處理。
第五條 考生入場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進行考試登錄,并核對考試機屏幕顯示的照片、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等待考試開始。
第六條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尊重考試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
第七條 在考試過程中,如出現無法登錄考試服務器、信息有誤、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在異常情況處置期間,考生應在座位上安靜等待,聽從監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引導。根據處置時間,將相應延長相關考生的考試時間或更改參考批次。
第八條 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開考30分鐘內未在考試機上登錄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將不再接受該考生登錄。
第九條 考生在考試中途不得隨意離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員陪同憑本人身份證出入考場,暫離考場的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第十條 開考2小時(中級為1小時)后,考生方可交卷。考試結束時間到達時,系統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一交卷。
第十一條 考生交卷后,應當立即離開考場,不得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或喧嘩。
第十二條 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第十三條 考生在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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