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會職辦[2007]5號
市轄縣、區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各單位:
根據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桂會考〔2007〕16號)精神,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8年5月17—18日舉行。現就2008年度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的范圍和對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工作的會計人員(包括在會計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被返聘、應聘的會計人員),均可按規定的報名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規定報名條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規定報名條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通知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本規定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07年12月31日止。
(六)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2005]9號)和財政部、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印發2008年版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并用于考試。
五、報名要求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包括網上注冊和現場繳費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注冊:網址為http://www.gxcz.gov.cn/。網上報名注冊開通的時間為2007年10月22日8時起至2007年10月31日18時止(北京時間),逾期不再開通辦理。
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上述網址完成報名注冊并打印報名信息表。
網上報名流程: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生成報名注冊號→打印報名信息表、單位蓋章、考生簽字→到報名點審核、驗證、交費→領取報名確認表→報名結束。
2、現場繳費確認: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實行現場繳費確認的方式。現場繳費確認的時間為2007年10月29日—11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請報考人員務必在現場繳費確認的時間內,攜帶考生報名信息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復印件無效),到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繳費確認等相關手續。
(二)現場繳費確認點的安排:市本級、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的繳費確認點設在北海市財政局附樓一樓會計管理科(地址:市北部灣西路19號,電話:3035692);合浦縣的繳費確認點設在合浦縣財政局一樓會計管理股(地址:合浦縣財政大道,電話:7204101)。
六、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7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8日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七、報名費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字[2000]98號文核定的收費標準,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科35元。另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0〕1567號文的規定,代財政部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6元。
八、考試成績的公布
考試成績報經國家財政部、人事部核準確認有效后,各級別考試全科成績合格者,由自治區會計考辦會同自治區職改辦聯合下文公布;中級資格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由各市會計考辦打印《2008年度會計資格考試(中級)成績通知單》并蓋章后發給考生。
為了提高考試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會計資格考試將繼續通過168信息臺或相關網站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
全區統一查詢的電話號碼為:16886903。
如考生對分數存在疑義,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向自治區會計考辦提出查閱試卷申請,由自治區會計考辦組織提供查閱試卷服務,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北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北海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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