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揚財會[2007] 號
各縣(市)會考辦,邗江、廣陵、維揚、開發區財政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7]44號)和《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事廳關于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蘇財會[2007]40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從2008年度起,在全市范圍內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開展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工作。現將我市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仍按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的要求進行。具體條件見附件一。
三、考試時間
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08年5月17、18日舉行。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7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8日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四、報名時間
揚州市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定于2008年10月17日始至10月29日止。考生務必在上述時間內登陸江蘇省財政廳官方網站(www.jscz.gov.cn)報名注冊,逾期省財政廳服務器將關閉,不再受理考生網上報名。
五、資格審核
揚州市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時間于2008年10月22日始至11月2日止。考生網上報名注冊成功后務必在上述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到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現場拍攝照片,逾期省財政廳服務器將關閉,不再受理考生資格審核。揚州市直、邗江區、廣陵區、維揚區、開發區的考生全部到揚州市汶河北路31號市財政局會計處進行資格審查。全市報名點設置情況如下表:
報名點 |
地點 |
地址 |
聯系電話 |
揚州市直 |
揚州市財政局會計處 |
汶河北路31號 |
87314781 |
江都市 |
江都市商業學校 |
仙女鎮工農路19號 |
86861074 |
儀征市 |
儀征市財政局 |
真州西路64號 |
83434700 |
高郵市 |
高郵市財政局 |
高郵鎮海潮路49號 |
84616752 |
寶應縣 |
寶應縣財政局 |
葉挺東路2號 |
88236925 |
六、收費標準
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收費標準為: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試費:每門科目42元;
3、培訓費:150元/門。
七、考試用書的征訂
可在當地人事考試中心訂購,也可在會計職稱考試網上直接訂購,點此進入>>
八、考場設置
各地應嚴格按考試考務規定做好考場的設置工作,要根據應考人員的分布情況,本著就近、集中的原則,選擇高考定點單位設置考場,每一考場一律安排30人。各縣(市)只設初級資格考試考場,中級資格考試考場只設在揚州市區。各地考試所需試卷量一律按30份/袋規格計算,并請于2008年1月10日前將考點名稱、所需試卷量等報市會考辦。“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試卷征訂單”見附件三。
九、加強對職稱考試培訓工作的管理。各縣(市、區)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所轄區域培訓機構的管理。對參加培訓人員,要堅持自愿參加培訓的原則,不得強行要求其參加培訓。同時,各考試管理機構要定期對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促其提高辦學質量,保護參加培訓考生的利益。
十、加強對跨省區考生的管理。為了加強對跨省區流動考生的管理,更好地為他們服務,根據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的文件精神,對跨省區報名的考生已經取得部分科目考試合格的成績證明,應由原考區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出具成績合格證明。因此,今年各地考生有轉往外省參加2008年考試的,其成績合格證明應到省會計考試辦公室辦理。對于外省調入的考生,必須持有由原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才能受理報名。此類考生的有關資料要單獨存放。對沒有原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的考生,如2008年的成績合成不了,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一、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嚴格把好報名關。
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報名時,必須嚴格按蘇財會[2005]31號文件《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會計考試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暫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具體經辦人員要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必須嚴格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得以證件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請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的“個人承諾”欄中簽名確認。各考辦不得隨意放寬考試的報名條件,自立標準,如有弄虛作假,將按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會考[2005]7號文件《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通知》規定處理。
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其他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應及時向市會考辦反映,不得自作主張,自行決定。
附件1、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級別 |
學歷及其他要求 |
工作年限 |
初級資格 | 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的學歷 | 畢業 |
中級資格(符合其中一條) | 1、大學專科學歷 | 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
2、大學本科學歷 | 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 |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 |
(責任編輯:) 編輯推薦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考試用書進入中大網校網上書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