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駐德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7〕28號),現將201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23日 | 8∶00—11∶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
8∶00—12∶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 |
14∶00—17∶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 |
9月24日 | 8∶00—11∶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
8∶00—12∶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
14∶00—17∶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 |
14∶00—18∶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應試人員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試成績管理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類別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相應證書。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查詢。
四、報考條件
有關201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報考條件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陸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edu.mohurd.gov.cn)查詢。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7年7月7日9∶00—7月17日16∶00;
現場審核時間:2017年7月14日9:00—7月20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繳費時間:2017年7月7日9∶00—7月23日16∶00。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后方能正常上傳);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只能在現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按屬地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點、聯系方式見附件)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市直及中央、省駐德有關單位應試人員到德州市考試測評中心(德城區湖濱中大道1181號德州人才市場403室,電話:0534-2345119)辦理審核、確認手續。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顯示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交人事考試機構,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2.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
5.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各縣(市、區)報考人員應提供所在縣(市、區)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記錄(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嚴格審核考生的社會保險交納情況,市考試測評中心將對每個縣(市、區)考生的社會保險交納情況進行抽查)。
各縣(市、區)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復印件備查。
(三)應試人員可于7月17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在成績有效年度內報考的應試人員填報信息時,須認真檢查所填報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報考信息將無法修改。
(四)網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7年9月19日9∶00至9月24日14∶05。
(六)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置情況如下:
考試名稱 | 考區設置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在濰坊、濟寧設置考區 |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在濟南設置考區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在青島設置考區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在淄博設置考區 |
注冊環保工程師 | 在煙臺設置考區 |
六、收費標準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6〕16號)文件規定,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3。
附件2:
各審核點地址及聯系方式
序號 | 單位名稱 | 地址 | 聯系電話 |
1 | 德州考試測評中心 | 德州市德城區湖濱中大道1181號(喜儷園大酒店對面)德州人才市場四樓 | 0534-2345119 |
2 | 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德州市新湖南路53號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0534-2671782 |
3 | 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陵城區南外環路人社局大樓三樓職稱科 | 0534-8327889 |
4 | 夏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夏津縣銀城鎮南城街236號夏津縣人民政府4樓423 | 0534-3217149 |
5 | 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平原縣青年路南首路西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 | 0534-4256610 |
6 | 慶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慶云縣南環路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科B座712室 | 0534-3329470 |
7 | 寧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寧津縣陽光大街(南外環)文化藝術中心東側政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0534-5239117 |
8 | 武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武城縣振華西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28 | 0534-2171212 |
9 | 齊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齊河縣齊魯大街456號齊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公室 | 0534-5325156 |
10 | 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臨邑縣迎曦大街99號臨邑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人力社保局窗口 | 0534-4336681 |
11 | 樂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樂陵市湖濱東路99號政府大樓605室 | 0534-6268251 0534-6268378 |
12 | 禹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禹城市建設路6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2室 | 0534-7365252 |
附件3: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序號 | 考試專業名稱 | 科目類型 | 科目數量(個) | 收費標準(元/科) |
1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64 |
2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3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4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和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4 | 64 |
5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6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83 |
7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80 |
8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80 |
9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73 |
10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5 |
11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80 |
12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64 |
13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5 |
14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69 |
15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8 |
16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17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18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19 | 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20 | 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80 |
21 | 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80 |
22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發輸變電)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64 |
23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發輸變電)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8 |
24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發輸變電)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25 | 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和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4 | 70 |
26 | 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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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