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事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人事(干部)處:
經財政部、人事部研究決定,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8年5月17日、18日舉行。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7]44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全省一律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和確認,逾期不再辦理。
1.網上報名時間:2007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
考生可直接登陸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或全國會計考試報名網(網址:http://test1.acc.gov.cn/index.jsp)進行網上報名。
登陸后,按網上提示報名,考生須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報名點。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提交本人數碼照片。對網上無法提交數碼照片的,資格審查確認時必須進行現場攝像,采集本人照片。報考人員首次注冊成功后,如有改動,可憑網絡報名注冊號及密碼,重新登陸網上報名系統修改個人報名信息。網上報名的報考信息的準確性由考生本人負責。
網上報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粘貼近期6個月以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實物照片2張(貼在報名表正面右下角空白處),由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2.現場確認時間:11月19日至30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須按屬地原則,到省、市現場確認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和交繳考試費用。
3.現場確認地點:
省中直考生確認地點:駐長省、中直單位報名工作由省職考辦負責,報考單位或個人統一到建設廣場富錦路郵局大廳辦理(建設街2766號,省人事廳辦公樓南側50米)。
各市州網上報名確認地點:各市、州報名工作由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負責,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地點自行確定。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按屬地原則就近到當地人事職考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
4.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原件。
(3)身份證及復印件1張(復印件貼在報名表背面)。
(4)上年度的考生,可憑原準考證直接報考原級別的考試(仍需在網上打印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7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8日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備注:考試時可攜帶黑、藍色簽字筆、鋼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非立式、無存儲功能),其他與考試相關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三、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會計 | 初級 | 與財會相近專業 | 高中以上學歷 | 有會計證 |
中級 | 與財會相近專業 | 大學專科 | 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有會計證 | |
大學本科 | 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有會計證 | |||
雙學士學位、 碩士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有會計證 | |||
碩士學位 | 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有會計證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1、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均可參加本級別的會計資格考試。 3、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據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4、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 6、違反國家人事部3號令,在人事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替考、手機等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不滿2周年人員不得報考。 |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說明
(一)根據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以及在人事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替考、手機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不滿2周年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一經查出,概不退費,追究責任,后果自負。
(二)考試級別及考試科目。2008年度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2個科目;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3個科目。
(三)考試成績管理。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五、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1567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執行。每人交報名費13元,每考一科交考務費36元(市州留用報名費每人13元、考務費每科13元)。
六、考試用書征訂
可在人事考試中心訂購, 也可在會計職稱考試網上直接訂購,點此進入>>
七、考試成績發布及頒發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一般由國家在考后2個月左右發布,考試合格(資格)證書一般由國家在發布考試成績1個月后開始下發。省職考辦網站將及時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發放通知。
考試合格者由人事職考部門頒發國家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與財政部共同用印的資格證書,全國范圍有效。在省職考辦報名的,按網站通知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在各市州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職考部門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領取合格(資格)證書時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證書工本費。
頒發證書時,應嚴格執行財政部、人事部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不得附加外語、計算機考試等條件。
八、工作要求
1.各市州人事職考機構要認真組織報名工作。按照國家要求,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這是報名工作的重大改進。各市州人事職稱考試部門必須適應這一轉變,在現場確認工作中,配備得力的專門人員,并配齊寬帶網、計算機、攝像頭等,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工作。
2.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3.各市(州)人事職考機構要加大對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的宣傳力度。網上報名確認現場要公示考試紀律,各部門、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也要依據人事部3號令對考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使每個考生充分認識違紀違規行為給社會和個人帶來的危害,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各級人事職考機構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人事部3號令,進一步加大嚴肅考風考紀工作的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考試工作環境,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4.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與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強化管理,優質服務,切實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萬無一失。
附件: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略)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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