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初級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各有關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辦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5〕5號),為認真做好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初級證書的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辦理分工
百色市財政局負責核發報考選擇市本級的合格考生,其他縣(市、區)考生由報名所在地財政局負責核發本縣(市、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中、初級資格證書。
二、辦理對象
在百色考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初級考試成績合格,取得相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請材料
辦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經現場核對后退回,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和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
(二)近期同一底片免冠照片4張,其中1寸3張、2寸1張(需提供由照相館拍攝和專業沖洗照片機構制作的清晰不易掉色彩色近期照片)。
(三)考生本人填寫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詳見附件)一式3份,不得涂改; 考生可登陸“百色市財政局”—“下載專區”—“表格下載”下載。考生有工作單位的,需在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中級職稱必須填寫工作單位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辦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達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請2016年度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到本人所在的市(縣、區)財政局。
(二)各縣(市、區)財政局負責收集所管轄縣(市、區)合格人員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審核,重點審核身份證件是否真實有效,相片是否為同一底片,相片清晰度是否合格。
五、關于遺失補辦事宜
(一)辦理流程參照上述新證辦理流程。
(二)按照人社部門要求,每年安排2次遺失補辦集中辦理,各縣(市、區)財政局請分別于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將遺失補辦材料報百色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
(三)遺失補辦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請人自擬的遺失補辦申請,簡要說明原證書的遺失情況并提出申請補辦的要求,由工作單位蓋章或另附單位證明材料;
2.在地廳級以上報紙刊登原證書作廢聲明并附報紙原件;
3.取得職稱時《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審核原件)。
附件:點擊下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點擊下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模板
百色市財政局
2017年3月26日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照片 (1寸彩色 證件照) | |||||||||||||||||
身份證號 | 籍貫 | |||||||||||||||||||
最高學歷 | 所學專業 | |||||||||||||||||||
畢業時間 | 學制 | 學位 | ||||||||||||||||||
參加工作時間 | 從事會計專業工作年限 | |||||||||||||||||||
現有專業技術資格名稱 | 取得時間 | |||||||||||||||||||
工作單位 | ||||||||||||||||||||
報 考 專 業 | 報名考點 | |||||||||||||||||||
授予資格級別 | 授予時間 | |||||||||||||||||||
全國或廣西資格 | 證書號碼 | |||||||||||||||||||
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單位 | ||||||||||||||||||||
省級證書辦理部門審批意見 | (章) 年 月 日 | |||||||||||||||||||
管理號 | 辦理序號 | |||||||||||||||||||
聯系電話 | ||||||||||||||||||||
備注: ①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考試合格人員留存、一份由本人送檔案托管單位保管、一份由辦證部門留存。
②本表填寫過程不得涂改。
③本表格是考試合格及證書管理的重要依據,證書遺失補辦、注冊驗證等須提供本表格,請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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