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陜西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的公告
廣大會計資格考生: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17號)要求,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16年5月舉行。現就考試考務日程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5月14~18日舉行,共10個批次。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得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二、考試報名
1.考試報名條件
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陜西省或解放軍、武警部隊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市(區(qū))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按屬地原則進行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省直和中央駐陜單位的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由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負責,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記級次,選擇同級報名點報名。
2.考試報名程序
我省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繼續(xù)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登錄“陜西會計”(網址:http:// snkj.sf.gov.cn),按網上報名須知、報名流程圖和系統(tǒng)操作提示進行。持有陜西省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考生符合報名條件的由系統(tǒng)自動審核通過,不予通過的系統(tǒng)自動提示原因;持有解放軍或武警部隊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考生,按照網上報名提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所選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考生應在報名結束3日內完成網上交費,報名交費成功后不予退費。未在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的考生將無法取得報考資格,責任自負。
三、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五、報名費
報名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每人每科目70元。
六、報名審核確認時間
現場審核確認時間:持解放軍或武警部隊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考生為2015年11月23~30日(節(jié)假日除外),受理時間: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須現場審核的考生應及時到自己選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七、報名審核確認地點
陜西省會計服務大廳負責省本級考生報名信息變更和審核確認,地點:西安市南四府街49號陜西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咨詢電話:87624441,87624437),各市(區(qū))考生報名地點詳見當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的通知。
八、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2.初級考生于2016年5月3日~13日登錄“陜西會計”網按規(guī)定的時間打印好準考證,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請按時參加考試。
3. 2016年6月15日前,省會計考辦向社會公布初級資格考試成績。
陜西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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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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