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哈爾濱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6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4月15日—5月7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行署、市財政局,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中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日期、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一)考試日期
全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二)考試時間
全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會計資格
|
中級會計資格
|
高級會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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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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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12∶ 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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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00—17∶ 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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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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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12∶ 00
中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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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一16∶ 30
財務管理(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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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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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一11:30
經濟法(紙筆考試)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紙筆考試)
|
(三)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本省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本省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合格證。
二、考試方式
全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繼續實行紙筆考試。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
全省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kzp.mof.gov.cn),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二)報名時間
全省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6日。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6日(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報名)。
2012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13年度網上考試報名時請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獲取本人2012年度考試的檔案號。
四、報名確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確認時間
全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確認時間為2013年4月15日至5月7日(節假日不予受理);全省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確認時間為5月2日至8日(節假日不予受理)。
(二)報名確認方式
1、初級會計資格和中級會計資格確認方式: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報名確認。
在哈中、省直單位考生,在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確認,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華山路89號。
哈爾濱鐵路系統考生,按屬地管理原則到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確認。
2、高級會計資格確認方式:網上報名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到所屬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初審,各地區各部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統一將初審合格材料報到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確認(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華山路89號)。
參加報名考試的人員應在規定的確認時間內進行確認。
五、確認時應攜帶的材料
(一)初級會計資格和中級會計資格考生確認應攜帶材料:
1、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份。在報名信息表上需粘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原件;
3、會計從業資格證(報考初級會計資格應為D級以上,報考中級會計資格應為C級以上)原件;
4、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5、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生確認應攜帶材料:
1、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份。在報名信息表上需粘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
2、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會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和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B級以上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5、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六、報名繳費
全省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實行網上繳費辦法。
審核通過后的考生,應于5月9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自行繳納報名費和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審核通過后,上網交報名費和考務費,考生取得報名回執表并經過本人確認簽字,報名全部過程結束。
七、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持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對參加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報名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的通知》(黑人保發〔2010〕111號)中高級會計師的申報條件。
(五)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八、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13年5月7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或本部門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
(二)2013年8月1日前,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舉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培訓班,培訓考試管理工作人員;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報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
(三)2013年9月1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
(四)2013年9月5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初級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
(五)2013年9月10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準備,并完成對監考人員、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六)2013年9月14—20日,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
(七)2013年10月20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中級會計資格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準考證核發工作。同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
(八)2013年10月23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按要求由專人專車取回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試卷。
(九)2013年10月25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準備,并完成對監考人員、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十)2013年10月26— 27日,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組織中級會計資格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十一)2013年10月28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送回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試卷。
(十二)2013年12月1日前,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省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報送2013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九、考試收費
根據《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會計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行字[2009]339號)文件規定,201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費為每人次15元。初級資格考務費:經濟法基礎35元;初級會計實務35元。中級資格考務費:財務管理30元;經濟法35元;中級會計實務35元。另代全國會計考辦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務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3]94號)規定,高級資格考試費45元,其中:報名費15元,考務費30元。
十、考試大綱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新修訂的考試大綱。大綱和輔導資料實行自愿原則購買。
十一、有關要求
(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政策性強、要求高、人數多,特別是今年初級會計資格第一次實行無紙化考試制度,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充實考試組織工作力量,精心組織,確保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二)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采取多種形式對2013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進行宣傳,使廣大考生了解和掌握今年考試管理發生的變化。在組織考務工作中,要增強服務意識,耐心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等工作,樹立新時期財政干部形象。
(三)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編排考場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在操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與軟件研制單位進行溝通,不得擅自變通和忽略考試軟件每個環節或提示。
(四)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報名工作時,一定要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在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
(五)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各階段考務工作,確保2013年度會計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省財政廳會計管理局聯系,電話:0451-87114247、87114248。
附件: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黑龍江省財政廳
附件: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市 (公章)
考試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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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總
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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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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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報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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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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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卷 預 訂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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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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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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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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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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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
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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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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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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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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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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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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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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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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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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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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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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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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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報考人數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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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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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試卷送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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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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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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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單位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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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人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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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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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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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
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 |||
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輔導招生方案 | |||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證書領取專題 |
(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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