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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試院:201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的通知

發表時間:2018/3/13 10:41:09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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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的通知

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2017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1月9日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我市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達到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見附件1)的考生(見附件2),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進行考后復核。

一、提交材料復核方式

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務,本次提交考后復核材料采取網上提交的方式,無須到現場提交??忌赏ㄟ^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頁“系統入口”進入“網上業務辦理系統”(https://sz12333.gov.cn/tip/),具體提交程序和方法見《網上業務辦理系統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操作指南》(見附件3)。

二、網上提交考后復核材料時間

2018年3月12日10:00至3月16日17:00。

三、報考條件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考試條件

1.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2.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萍耙陨蠈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1)本專業:①勘察技術與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電工程;④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2)相近專業:①地質勘探;②環境工程;③工程力學。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資格考試條件

1.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2.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1)本專業: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2)相近專業:①船舶與海洋工程;②水利水電工程;③土木工程。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條件

1.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2.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5年;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0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1)本專業:①水利水電工程;②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③農業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2)相近專業:①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②船舶與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學;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⑦機械設計制及其自動化;⑧給水排水工程;⑨熱能與動力工程;⑩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四)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1.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2.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1)本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2)相近專業:①自動化;②電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五)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1.參加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2.參加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暖通空調

(1)本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2)相近專業:①國防工程內部環境與設備;②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③環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學與工程⑥熱能與動力工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給水排水

(1)本專業:給水排水工程。

(2)相近專業:環境工程。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動力

(1)本專業:①熱能與動力工程;②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③化學工程與工藝;④食品科學與工程。

(2)相近專業:①飛行器設計與工程;②飛行器動力工程;③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④油氣貯運工程。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六)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1.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2.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1)本專業:①化學工程與工藝;②高分子材料與工程;③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④制藥工程;⑤輕化工程;⑥食品科學與工程;⑦生物工程。

(2)相近專業:①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②環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七)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1.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2.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4.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1)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2)相近專業:①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3)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上傳的材料

1.考生《2017年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4);

2.考生《考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5);

3.考生《工作簡歷表》(見附件6);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

5.考生工作業績證明材料(不具備學歷的考生);

6.基礎考試合格,并且學歷及專業設計工作年限符合條件,申請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供基礎考試合格的成績單。

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均須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傳提交??忌鷪罂汲兄Z書須考生本人簽字上傳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2017〕16號文的相關要求,對預合格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考后復核,并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核通過的,制作和核發證書;復核不通過及逾期未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相關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國家規定,對逾期未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提交考后復核材料和考后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二)完成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5日內請保證手機暢通,接收復核結果;也可根據系統提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詢復核結果??己髲秃送ㄟ^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的證書發放通知,可在網上《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申請證書快遞到付服務或按時到現場領取證書。

(三)深圳市考試院聯系電話:0755-88100099。

附件: 1. 201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2. 2017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人員名單

3. 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網上提交考后復核材料操作說明

4. 2017年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5. 報考承諾書

6. 工作簡歷表

7. 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用戶信息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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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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