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
經研究,2012年及以后的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原則上在每年3月下旬舉行。為方便考生備考,2011年度考試與2012年度考試合并,定于2012年3月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內容
本次過渡考試依據新修訂的《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大綱》(交職發〔2011〕255號)。根據該大綱編寫的考試用書預計10月出版。
二、甲級資格考試
(一)考試時間。
日 期 |
時 間 |
考試科目 |
3月24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造價 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 |
14:00~16:30 |
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 |
|
3月25日 |
8:00~11:30 |
公路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4:00~16:30 |
公路工程技術與計量 |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2.參加2010年度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3.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試“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和“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科目,只參加其余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間登錄交通職業資格網(www.jtzyzg.org.cn),按規定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考信息并打印報名表。
2.現場確認:報考人員在工作單位、所服務的項目或戶籍(以身份證標明的住址為準)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定額站)規定時間內,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1)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報名表;
(2)一張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尺寸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免試“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和“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科目者,還需同時提交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參加2010年度考試且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需提交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成績單(原“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科目對應“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科目;原“公路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科目對應“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科目)。
如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與2010年報考時的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不一致的,應主動告知省級定額站,同時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否則將影響考試成績的確認。
3.打印準考證:2012年2月15日至3月23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從交通職業資格網打印準考證,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務工作。
1.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考務工作。考點設在各省、自治區的省會城市和除上海以外的直轄市。
2.省級定額站應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報考人員材料審核工作,包括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010年度過渡考試且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其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有無變動等。
(2)集中匯總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的變動信息,函報部職業資格中心。
(3)確認準考證信息,開通準考證打印權限。
3.考試監督管理工作由考點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部在考試期間派員抽查。
三、乙級資格考試
乙級資格考試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為方便考生和各地考試組織實施單位,與甲級資格考試同時開通網上報名系統。
四、有關要求
(一)考點所在地的省級定額站要細化工作流程,規范工作程序,切實做好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及時報送報考人員變動信息。現場確認時應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有關信息,核查有關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對有關材料復印件的真實性負責。
(二)各考點應加強監考及考場管理,并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從2012年3月23日17時至3月25日18時。請有關省級定額站于2012年3月12日前將甲級資格考試值班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固定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通信地址、郵編等)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額站,聯系人:張炬,電話:(010)82017086。
五、2012年公路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試大綱預訂 點擊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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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章)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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