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助推銅仁科學發展,根據《銅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市直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2015-2017年度用編計劃的通知》(銅市機編〔2014〕14號)和市直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銅仁市2015年市直事業單位計劃引進碩士研究生、副高職稱及以上高層次人才141名;為確保引進人才工作的順利完成,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在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由引進人才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和工作程序
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面試評審)、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引進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評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引進高層次人才人數
銅仁市直事業單位2015年共擬引進高層次人才141名。其中:引進博士研究生15名、副高專業技術職務1名、碩士研究生125名;銅仁學院45名、銅仁職業技術學院31名、銅仁幼兒高等專科學校38名、市直教育系統2名、市直衛生和計生系統11名、市直其他事業單位14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銅仁市2015年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二)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和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三)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7年2月7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5年2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0年2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擬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五、信息發布
2015年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信息在“銅仁網”和“銅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網站發布。
銅仁網網址:www.tongren.gov.cn;
銅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www.gztr.lss.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引進對象、職位及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本人報考條件的職位。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由引進高層次人才主管部門(用人單位)自行確定,請考生與引進單位聯系。
2、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列入考試(面試評審)對象。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評審等方式進行,考試由各引進高層次人才職位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其考試(面試評審)的內容、形式、時間、地點等由引進高層次人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確定。考試(面試評審)實行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通過考試(面試評審)按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第三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期間,各引進單位將在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進行現場招聘。
八、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經考試合格確定為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人員,系應屆畢業生的,與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考生需自備協議書;系往屆畢業生的簽訂《聘用意向性協議書》。
九、體檢
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規定進行。體檢在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依次遞補。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具體負責本系統、本單位的考察工作,單位的考察工作須在接到通知后15日內完成,并將考察材料送達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辦公室。考察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走訪和面談等方式進行,在職考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應往屆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四)發現有其他較嚴重疾病。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的。
(七)考察時,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校出具的已畢業的有效證據。
(八)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九)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十)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的。
(十一)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十二)其它經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依次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一)經考試(面試評審)、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進行公示。
(二)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規定,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關材料等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三)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十二、工作紀律
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考試(面試評審)、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三、其他
本《簡章》由銅仁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由銅仁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56-5211751
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公務員管理科):0856-5221574
招聘監督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 :0856-5585967
附件:
1、銅仁市2015年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2015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市直事業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表
中共銅仁市委組織部
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2月10日
(責任編輯:liushengbao)